為了更加全面客觀地了解、掌握干部情況, 切實防止“帶病提拔”,近年來,寧蒗縣在嚴格遵循《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各項程序的基礎上,在干部考察環節中,實行考察對象“干部聯審”制度,有效的防止了帶病提拔,確保了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主要做法
近年來,寧蒗縣在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時,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縣計生局、縣審計局、縣信訪局、縣人社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安監局和縣林業局12個部門,對考察對象從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等方面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聯合審查,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嚴防“帶病提拔”。
具體措施
寧蒗縣充分發揮12個部門在干部任前聯審工作中的職能作用,12個部門各履其職、共同聯審。縣紀委監察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情況,遵守公務員八條禁令情況,包括有無黨紀政紀處分、有無舉報,是否有借喬遷、子女升學請客或紅白事大操大辦借機斂財情況等;縣委政法委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有販毒、吸毒、賭博,參與邪教、社會黑惡勢力的行為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或反映;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有貪污、瀆職、侵權等方面的行為或舉報;縣人民法院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有刑事、民事糾紛案件;縣公安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違反社會治安有關規定,洶酒鬧事或參與群體性上訪和重大惡性治安案件,是否有“黃、賭、毒”方面的問題,是否參與民事、刑事糾紛等;縣計生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是否超生;縣審計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縣信訪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有信訪舉報,是否有組織或參與、煽動群體性上訪事件的行為;縣人社局主要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及近三年度考核等情況;縣國土資源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有違反《土地法》有關規定的行為;縣安監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是否參與礦產資源開發入股等行為;縣林業局主要審核考察對象或親屬是否有亂砍濫伐、偷砍盜伐、倒賣木材、毀林開荒情況或反映。
通過12部門對考察對象的聯審,對有反映的干部,在問題沒有徹底查清前堅決不得提拔使用;沒有反映的干部,按程序提名研究,真正把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同時,對聯審單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履行不到位造成干部“帶病上崗”、用人失察失誤的,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過實行干部任前聯審制度,有效探索了干部考察的新方式,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關,切實把全縣“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拔出來。近三年來,通過任前聯審共提拔任用科級干部123人,為寧蒗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通過實行干部任前聯審制度,發現了用傳統考察方式不易發現的考察對象的一些隱蔽性問題,切實把關口前移,全面準確了解干部,杜絕“蒙混過關”,堅決防止了帶病提拔。近三年來,通過干部任前聯審工作,對4名考察對象未予任用或暫緩提拔。如,寧蒗縣公安局科員沈某某,2014年4月推薦考察為副科級領導干部人選,在12個部門對其聯審中,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發現該同志2011年度公務員年度考核為不定等次,2012、2013年度公務員年度考核為稱職。根據中央有關規定暫緩任用該同志。
三是通過實行干部任前聯審制度,有效整合了干部監督資源,為干部選拔任用拉起了一張密實的“干部監督網”,選人用人風清氣正。根據中紀委、中組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要求,寧蒗縣連續兩年開展了縣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經測評,2012年度對縣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總體評價滿意率為94.77%。2013年度對縣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總體評價滿意率A票為100%、B票為98.96%,對當年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民主測評滿意率A票為99.94%、B票為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