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文山市探索有力措施,著力解決黨外干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監督、不能監督、不敢監督和不會監督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
開展教育引導,著力解決“不愿監督”問題。先后通過以黨外干部召開座談會及組織參加省、州專題學習培訓等形式,著力提高黨外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思想覺悟,切實增強了黨外干部的自律意識、對監督工作重要性和必須性的認識、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
加強機制建設,著力解決“不能監督”問題。結合黨內監督條例,進一步完善黨外干部監督機制,切實增強制度的系統性、可操作性,讓黨外干部監督工作有章可依。建立黨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用人、用財“聯審”等一系列制度,規范了黨外干部監督管理程序,形成了以制度規范干部行為的機制。
積極營造氛圍,著力解決“不敢監督”問題。深化了黨外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黨外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工作機制,將統戰、組織、監察等各成員單位監督信息溝通工作內容進行細化,定期溝通。建立信息預警機制,擴大信息來源渠道,重點圍繞黨外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和經濟責任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及時溝通信息,交流情況,研究強化干部監督工作的措施。
深入探索研究,著力解決“不會監督”問題。在監督主體上,加強對“重要人物、重點事件、重要時間”的監督。把對黨外領導干部的監督與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制度有機結合。在監督對象上,從監督黨外領導干部向監督權力主體轉變和延伸。在監督手段上,從監督權力向制約權力轉變。在監督過程上,從階段監督向全程監督轉移。(何澤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