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綠春縣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化和拓寬村務公開的內容,完善形式,規范程序,把村務公開變成公開透明的“陽光工程”。
一是拓寬公開內容,力求全面真實。推動村務公開實現“六個轉變”,即由重村務公開向村務和黨務公開并重轉變;由村干部想公開什么就公開什么向群眾想知道什么就公開什么轉變;由重點公開向全面公開轉變;由重公開結果向重公開全過程的轉變;由要我公開向我要公開轉變,做到凡是與群眾利益有關的都必須完全公開,凡是群眾詢問的都必須及時公開,凡是重大事項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都必須隨時公開。
二是完善公開形式,力求靈活多樣。本著實用、實效的原則,采取了陣地公開、面對面公開等多種公開形式。每月初以村務公開欄(墻)為主,以黑板報、廣播喇叭為輔,對上月發生的村務、財務實行全面、按時公開,保持周期為30天。對一些重大事項或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采取黨員議事會、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實行面對面公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進行當場答復。通過靈活多樣的公開形式,使村務公開成為群眾的“明心鏡”。
三是規范公開程序,力求民主公正。規范公開的程序,確保公開內容的質量。按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兩種方式進行。一般公開程序:村“兩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工作實際和群眾需求,提出公開具體方案、內容→村紀檢員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方案進行補充、完善、審查→提交村“兩委”討論確定(重要的應報鄉鎮黨委審核)→進行公開。特殊公開程序:對需經有關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在會議通過后再按一般程序進行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強農惠農資金分配、低保、補償費的分配等)在上報之前,先將方案予以公示,在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修改完善后,附上經村紀檢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3人以上村民代表簽字的依據才能上報。讓群眾充分參與公開的全過程,密切了干群關系。
四是強化監督檢查,注重公開實效。在每次村務公開前,村紀檢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公開的事項和內容進行嚴格審核,凡是不合理或有質疑的事項和內容都必須提請村支部、村委會矯正或澄清后再公開;凡審核屬實應公開的事項都要一項一項地簽字后方可進行公示;凡沒有按規定的內容、步驟、時間進行公開的,及時要求村“兩委”進行公開,仍不公開的,向鄉鎮紀委報告處理。村務公開期間,村紀檢員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注重收集、整理黨員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反饋給村“兩委”研究處理,并將處理和落實情況再次公開,接受群眾監督。鄉鎮紀委采取經常性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所轄村(社區)村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所要求公開的村務是否公開,公開時間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公開內容是否全面落實,是否建立村務公開配套措施等。每季度監督檢查次數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留存影像。對于不按規定的內容、程序、時間和形式公開村務的,鄉鎮紀委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限期改正;對弄虛作假、不公開或假公開的,鄉鎮紀委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同時追究村紀檢員(監督委員會主任)的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