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西縣供銷合作社以制度和機構為抓手,改變供銷企業內部監管無人、無力現象。
以制度建設管理人、財、物、權“四要素”,制定完善社有資產管理、車輛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及所屬企業內部審計等多項操作性強的制度,在高風險環節配設制度“保險絲”,有效避免或減少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實行“周匯報、月通報、半年考評、年終總評”的考核機制,并作為獎優評先依據,對完不成目標的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匯聚形成管理“牽引力”。目前,已開展周匯報17次,月通報4次,發現作風疲軟、資金管理漏洞、制度落實不力等問題 24 個,及時整改問題6個,限時整改18個。
以機構建設監督庸、懶、散“三整改”,成立縣供銷社各項制度督查機構,將所屬13家企業納入機構,搭建起一把手、班子成員、科室、企業四級監督體系,以“抓隊伍、強機制、查違紀、標本兼治”為原則,在參與監督中更多地了解自身企業和其他企業的優劣勢,促進交流提高,改進縣社統籌管理乏力,所屬企業自負盈虧、各自為戰的消極怠戰環境,著力監督縣社及所屬企業的違紀違規行為,實現監督“向心力”。今年以來共糾正6例不規范賬務憑證操作,提出32條財務管理及反腐倡廉意見和建議,被企業采納32條意見和建議。(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