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龍陵縣法院系統實行廉政監督卡“隨案走”制度,即:在立案時,將包括案號、案由、被監督人姓名、舉報受理電話(網站)以及18條主要監督事項等信息的廉政監督卡,隨同法律文書一并送達涉案當事人,接受當事人對立案、審理和執行等環節的監督,方便當事人向紀檢監察部門反饋自己的意見建議。同時,隨機抽取當年審結或執結的部分案件進行廉政回訪,主動聽取案件當事人對辦案人員執行紀律規定及作風等方面的評價意見,以此督促辦案人員依法依規、安全文明辦案,不斷提高辦案水平。
保山市龍陵縣法院系統實行廉政監督卡“隨案走”制度,即:在立案時,將包括案號、案由、被監督人姓名、舉報受理電話(網站)以及18條主要監督事項等信息的廉政監督卡,隨同法律文書一并送達涉案當事人,接受當事人對立案、審理和執行等環節的監督,方便當事人向紀檢監察部門反饋自己的意見建議。同時,隨機抽取當年審結或執結的部分案件進行廉政回訪,主動聽取案件當事人對辦案人員執行紀律規定及作風等方面的評價意見,以此督促辦案人員依法依規、安全文明辦案,不斷提高辦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