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紀委監察局認真落實“三轉”,把案件查辦作為紀檢工作首要工作,采取領導帶頭、廣開言路、健全機制、安全辦案等措施提升查辦案件水平,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保持懲治腐敗零容忍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辦一起、懲治一起。2013年,羅平縣全年共立案查處各類黨政紀案件52件53人,同比分別增長40.5%、32.5%,其中縣管干部6件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0人。案件查辦工作在省紀委綜合考中被核評為全省129個縣(市、區)第一名。
強化領導,突出辦案主業。縣委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科學發展觀綜合考核指標體系,與各項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縣委書記每半年聽取鄉(鎮、街道)紀檢組織負責人報告同級黨政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情況1次,對全縣反腐敗工作重大問題、重點環節、重要案件親自過問、親自督辦。縣紀委監察局牢固樹立查辦案件的主業意識,明確案件查辦工作在委局班子的集體領導之下,由縣紀委書記負總責,分管副書記為直接責任人,案件查辦相關室為具體責任人;建立劃片分級聯系機制,委局領導班子成員掛鉤聯系鄉(鎮、街道)紀(工)委案件查辦工作,五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負責本工委聯系的縣直部門案件查辦工作,要求每季度到負責聯系部門指導、檢查、督促案件查辦工作不少于一次;強化基層紀檢組織辦案職責,把“敢不敢辦案、善不善辦案”作為衡量基層紀檢組織負責人工作業績的重要標準,形成了層層抓辦案的良好工作格局。
廣開言路,深挖案源線索。強化信訪舉報受理工作,全面落實定期接訪制和紀委常委包案制,建立起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機制,在縣、鄉、村三級設立舉報箱169個,開通電子舉報信箱和手機短信舉報號碼,公布了信訪舉報受理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今年4月投資60余萬元配置了160臺電腦,覆蓋全縣1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154個村(居)委會,進一步搭建群眾訴求平臺。截止2014年8月25日,羅平縣168個訴求信息錄入賬號共受理錄入訴求3047件,其中初次訴求2995件,重復訴求52件,已辦結3042件,正在辦理5件,滿意2922件,基本滿意120件。建立案件線索集體排查集中管理制度,對2012年來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線索40件,分別按照立案、初核、暫存、留存、了結進行了重新審核分類,統一管理;核對了2011年以來的被定罪處刑的黨員、行政監察對象6件6人,并及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注重從作風督查、執法監察、糾風治理等工作中發現案源線索。
嚴把質量,安全效率并重。制定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辦案陪護工作制度》,從陪護人員準入資格、工作職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紀律、陪護獎懲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范。制度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明確一名陪護組長和8名陪護工作人員,兩人一班對辦案對象實行24小時輪流坐班、定點陪護。陪護人員應經縣紀檢監察機關嚴格審查,集中培訓后,由分管案件查辦工作的領導簽字批準,方能進入陪護地點開展工作。陪護人員應服從統一安排調度,聽從指揮;認真、詳細填寫《值班情況記錄表》和《交接班登記表》;確保陪護對象24小時在視線范圍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嚴把案件質量,認真落實查審分離制度,案件檢查與案件審理工作分別由兩位副書記分管;注重吸收群眾代表參與辦案。深化片區審理工作,將全縣13個鄉(鎮、街道)劃分為3個審理片區,建立片區審理例會制度,每年定時在4月、8月、10月召開3次片區審理例會,研究討論案件審理工作,縣紀委監察局每年補助各片區審理工作經費3000元,提高了審理工作質量。強化安全教育,牢固樹立“100減1等于零”的辦案安全意識,加大辦案人員辦案技巧培訓力度,將信訪、檢查等辦案室辦公地點調整到辦公樓一樓,盡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實行案件查辦領導帶班制度,堅持每個案件至少由1位委局領導班子成員帶班,全程負責案件查辦的綜合協調和現場指導。截至目前實現辦案安全“零事故”,辦案質量“零申訴”。
健全機制,形成辦案合力。先后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案件檢查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羅平縣反腐倡廉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預案》等指導性文件,在全市率先設立案件監督管理室(副科級),并完成了人員配備,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了案件查辦工作。完善了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組織、法院、檢察院、公安、財政、人社、審計、工商等部門組成的反腐敗協調小組,建立起反腐敗聯席會議、協同辦案、案件移送、信息溝通等工作制度,實現了案件查辦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強化考核獎懲,將13個鄉(鎮、街道)按一、二、三類地區劃分案件查辦任務,對完不成辦案指標任務的,責令紀檢組織負責人向縣紀委監察局作出書面說明,以考核指揮棒推動案件查辦工作落實。
強化保障,夯實辦案基礎。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要求,從縣直有關部門和紀檢監察系統物色了一批熟悉偵查、詢問、財會、醫護的業務骨干,建立紀檢監察案件查辦人才庫,根據案件需要,抽調相應人才參與辦案,增強了辦案力量。從公安局、法制辦選調3名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委局機關辦案工作崗位,辦案人員達9人,占干部職工總數的三分之一,其中偵查專業2人,法學學士3人,會計人員1人,醫療衛生1人,審理行業2人,優化了辦案崗位人員結構。強化辦案裝備配備,為案件查辦各室統一配備了保險箱、保密檔案柜、碎紙機、打印機、錄音筆、照相機、筆記本電腦等必要的辦案裝備,明確一輛執紀執勤車專門用于案件查辦,并做到辦案用車優先保障,實現了辦案筆錄機制化,過程全錄音。投入3000余元,為全體辦案人員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針對辦案人員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引發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將給付疾病最高2萬、意外傷害最高10萬的保險金,探索保障辦案人員權益新機制,解除后顧之憂,夯實辦案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