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揭家丑亮公“誤”。要求各單位和部門利用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財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形式,自覺主動地公布工作中出現的錯誤,對照檢查,以自揭家丑的態度,減少公“誤”。如,區西翥街道辦事處要求各村委會及時公布群眾反映和自檢自查發現的工作失誤,由街道紀工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督促整改并公布整改情況,以回應社會關切。制度實施以來,村“誤”同比下降50%。
抓早抓小減公“誤”。堅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前,建立健全公“誤”糾正體制機制,印發《工作過錯記錄本》,及時記錄失誤行為,按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科室長(主任)、一般工作人員的順序,逐級進行約談和提醒教育活動,防止小錯釀成大禍。
有錯必糾懲公“誤”。對于出現公“誤”卻屢教不改的人員,建議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崗位調整。出現嚴重錯誤、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黨政紀責任。目前,共對5名公“誤”人員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