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紀委、監察局、縣預防腐敗局嚴把“六關”,切實抓好干部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表彰、公開選調和代表資格等方面的廉政審查。主要做法:
一是嚴把信訪舉報關。通過查閱信訪檔案材料,審查對象是否有舉報信訪件或初核存在問題。比如,對2012年準備提拔到縣直部門擔任一把手的1名鄉鎮黨委書記,在收到群眾關于對這名鄉鎮黨委書記的舉報材料時,紀委信訪室及時報告并提出了暫緩提拔,在進行詳細核實,查清舉報材料不屬實的基礎上,這名領導干部才從鄉鎮調入縣直部門。
二是嚴把案件查處關。審查對象是否有被查處記錄或與其他案件有牽連情況并進行核實。對縣委組織部擬提拔的干部,縣紀委紀檢室、案審室都要根據實際情況或案件情況提出同意、暫緩提拔或不提拔的意見。
三是嚴把案件審理關。查閱審理司法部門移送案件材料,審查是否有違紀違法情況。對正在立案調查的干部一律暫緩提拔。
四是嚴把黨風廉政關。審查干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廉潔自律情況。對黨風廉政建設評定為不合格的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單位的班子領導在一年內不得提拔或調離原單位,單位也取消年度評優評先的資格。如在2012年縣畜牧獸醫局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評定為不合格單位,其單位主要領導從畜牧局調離到縣扶貧辦。
五是嚴把糾風治理關。審查對象是否存在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情況。今年以來,根據《德宏州治理庸懶散慢六條規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為五項紀律》等制度,對干部違反作風建設和八項規定的,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同時在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時給予扣分。截至8月,隴川縣共約談干部28人,并取消這28人2014年度評優評先的資格。
六是嚴把執法監察關。審查擬提拔任用干部、各類評先評優集體和個人以及公開選調、代表資格人選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決定、命令等過程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獨斷專行、決策失誤,濫用職權、違法行政等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受行政問責的情況。凡是被約談和問責的領導一律取消評優、評先的資格,在一年內不得提拔。今年以來,有19名干部因違反相關規定受到問責處理,同時取消19名干部2014年度評優評先的資格。
今年1-8月,隴川縣紀委、監察局、縣預防腐敗局對隴川縣組織部門擬提拔的考察(考核)對象48人的廉潔情況進行了廉政審查;對相關部門推薦上報進行各類表彰的先進集體66個次、優秀個人253人次的廉潔情況進行了廉政審查,其中經審查不同意的集體有13個次;對其他類(州選調人員、州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等)的13人廉潔情況進行了廉政審查。(德宏州預防腐敗局綜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