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云南省委十項規定以及玉溪市委、市政府要求,不斷深化政府自身建設,通過“四項措施”嚴格控制好“三公”經費支出,確保2014年“三公”經費支出下降15%。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落實。由財政、審計、發改、紀監、政府督查室5個部門組成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進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同時,將“三公”經費控制情況納入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推進工作落實。加大對縣直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三公”經費的檢查監督力度,要求縣直各部門和鄉鎮(街道)每月4日前上報《厲行節約指標統計表》。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借助各類媒體,全方位、多視角宣傳“三公”經費控制工作,進一步強化勤儉節約認識。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確保工作顯效。建立健全公務接待經費管理辦法,明確公務接待范圍和開支標準,推行接待限點、餐標限價、陪餐限員的“三限”管理。公務用車配備使用遵循經濟適用、節能環保、保障公務、節約使用的原則,嚴格控制全縣公務用車的數量和配備標準,2014年、2015年不得再購置一般公務用車。按照《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加強因公出國(境)經費的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經費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