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海縣委、政府印發《通海縣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暫行)》,對“三公”消費、會議及辦公用房標準等做出量化、細化規定,為全縣黨員干部大張旗鼓地反對奢靡之風提供了行為指南。
在因公差旅方面規定:考察團組原則上每批次不超過5人,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全縣各級干部出差,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臥)或動車(高鐵)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乘坐輪船為三等艙,乘坐飛機為經濟艙,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差旅人員不得住單間、套房,省外出差的,縣處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350元,科級人員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50元;伙食費補助為每人每天100元。
在公務接待方面規定:不得層層多人陪同,縣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下基層,陪同的縣屬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3人,鄉鎮(街道)不超過2人;嚴格按標準安排接待住宿,客房一律不擺放鮮花、香煙、水果等;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中午用餐一律不安排白酒;省、市和外地(州)縣級以上(含縣級)領導每人每天接待標準不超過120元,本縣(含鄉鎮、街道)及外縣部門來人每人每天接待標準不超過100元。各鄉鎮(街道)站所、村(社區)、村民小組及縣屬部門股所級單位一律實行“零接待”制度。因工作確需接待的,報請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相關費用由主管部門按規定標準列支。
在公務用車方面規定:嚴格執行節假日封存停駛制度;各公務用車使用領導為本車輛管理、使用、安全直接責任人,駕駛員為具體責任人。對違規駕駛公務用車,除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外,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使用人承擔;嚴禁隱藏、涂改、損毀公務用車標識或車牌。
在會議活動方面規定:大力精簡會議數量,嚴格控制會期和會議規模,改進會議形式。充分運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住宿以標準間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并嚴格控制菜品種類和數量,不得提供高檔菜肴,不得安排宴請,不得上煙酒。會場不得擺放花草,不得制作背景板,不得提供水果;會議期間,不得組織旅游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和辦公用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辦法》同時對辦公用房的建造、使用和管理,《辦法》落實的責任主體和監督檢查主體,責任追究的程序和效力等作了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