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從嚴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4年華寧結合縣情實際,密集出臺多項制度措施,加強監督工作,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著力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加強全縣黨風廉政建設。
一是管“一把手”。出臺《中共華寧縣委關于加強縣管黨政領導干部監督的實施意見》。綜合運用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從制度層面規范全縣鄉科級單位“一把手”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行為。
二是管錢。出臺《關于嚴肅紀律規范全縣各類獎金發放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縣黨政部門、人民團體、事業單位非稅收入管理,鞏固治理“小金庫”成果,切實加強對發放各種獎金的管理和監督。
三是管決策。在總結過去幾年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經驗的基礎之上,出臺《關于實行“三重一大”報告制度的通知》,突出監督重點,加強“三重一大”研究備案及會議預告制,切實推進全縣各級領導班子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提高科學決策力。
四是管婚喪喜慶事宜。出臺《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辦法》,對全縣各級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參與婚喪喜慶宴請作出“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等十個嚴禁的規定,凡全縣各級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都要依照程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