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機構編制紀律,糾正損害國家集體利益、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行為,近日,新平縣重拳出擊,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空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一是自查自糾“查實情”。5月4日至20日,鄉鎮(街道)、縣直部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等原則,圍繞專項清理工作精神實質,明確政策界限,對本轄區、本部門人員,對照財政供養人員工資底冊、機構編制管理表冊等相關資料,進行逐一梳理,重點清理“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頂崗,自己從事其他工作,在單位領取工資”、“已調離工作崗位,但工資關系未按規定隨行政關系轉辦,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待遇”等11類人員,對“吃空餉”情況,列明詳細信息,填寫表格,登記造冊。對“吃空餉”人員,區分不同情況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對已多領的財政資金,將情況報送相關部門,追回資金;對長期不在崗人員立即辦理相關手續,對符合要求能返崗人員立即返崗工作。
二是重點督查“強發力”。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由機構編制部門牽頭,會同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通過現場查閱資料、崗位核查、走訪座談等方式,開展對“吃空餉”問題的專項督查,重點督查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工作情況,對自查自糾零報告、被群眾舉報投訴、機構層級較多及自查自糾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
三是整改處理“治頑疾”。重點督查結束,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空餉”情況進行通報。鄉鎮(街道)、縣直部門結合實際,對照要求,整改問題,重點處理督查出的問題。對涉及財政資金問題的及時將情況報財政部門,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對涉及人員處理的,移送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對主動自查上報并積極配合部門退回多領財政資金的,向部門反映,建議對責任單位從輕或免予行政處罰,對責任人員從輕或免予處分;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被群眾舉報核查屬實或重點督查發現的,建議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四是建章立制“保長效”。針對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查找薄弱環節,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機構編制、紀檢監察等部門,剖析產生問題原因,完善財政供養人員人事、編制和工資管理協調工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遏制“吃空餉”問題,鄉鎮(街道)、縣直部門對今后不發生“吃空餉”問題作出承諾,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