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州紀委三次進行點名道姓通報,但仍有少數黨員干部我行我素、頂風違規違紀。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經州委同意,現將近期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
一、漾濞縣蒼山西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馬猛違規辦客問題。2013年11月16日,馬猛在漾濞縣城家中邀請清真寺宗教人員為其父念平安經并操辦客事。漾濞縣紀委給予馬猛黨內警告處分。
二、祥云縣委直屬機關工委干部熊靜華(保留正科待遇)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問題。2014年7月17日上午,熊靜華違反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使用單位辦公電腦玩撲克游戲。祥云縣紀委給予熊靜華黨內警告處分。
三、大理州宗教事務局駕駛員王曙曦公車私用肇事問題。2014年7月31日,王曙曦私駕公車肇事。州宗教事務局給予王曙曦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承擔車輛損失。
四、劍川縣金華一中教師姜川龍違規辦客問題。2014年8月3日,姜川龍在劍川縣甸南鎮天馬大街家中違規為女兒舉辦升學宴。劍川縣監察局給予姜川龍行政記過處分,收繳違規禮金并在全縣通報。
五、云龍縣團結鄉新宅村黨員吳桂雄違反政治紀律問題。2013年11月28日和29日,吳桂雄通過騰訊微博兩次發表反動言論,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經云龍縣紀委批準,團結鄉黨委給予吳桂雄開除黨籍處分。
六、鶴慶縣發展和改革局干部陳榮昌經商營利問題。2012年4月以來,陳榮昌先后與兩家公司簽訂獨家代理銷售合同,負責這兩家公司系列產品在怒江和楚雄地區的銷售管理,從中贏利。鶴慶縣監察局給予陳榮昌行政警告處分。
大理州各級黨組織從中汲取教訓,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執行各項紀律規定,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強化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加強明察暗訪,嚴查快處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規違紀人員,曝光反面典型,強化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