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八項規定的重要意義、顯著特點和基本要求,深刻剖析干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及原因,積極構建干部作風建設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中央八項規定的重大意義、時代特色和基本要求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抓作風建設,作出的八項規定,體現新風格、新思路。當前,在全省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入學習深刻認識中央八項規定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其時代特征,明確基本要求十分重要。
(一)時代特征及重大意義
——“八項規定”展示了新一屆黨中央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密切聯系群眾的風格,映射出中國未來施政動向,是新形勢下弘揚黨的優良傳統的生動反映
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重點黨風建設,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的重要論述,揭示了我們黨一切執政活動的根本目的、依靠力量和評價標準,深化了對黨執政規律的科學認識。中央八項規定,不僅生動地展現了黨的群眾路線和工作作風,而且直面時弊、切中要害,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重要的實踐性,對于弘揚黨的優良傳統,發揮黨的政治優勢,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進一步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最大限度地凝聚黨心民心,團結帶領人民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八項規定”重申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體現了中央狠抓作風轉變、整治沉疴頑疾的堅定決心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保持自身先進性、純潔性的內在要求,是黨實踐經驗的總結和對執政規律的科學認識,是加強執政黨建設的根本方針。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黨的建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黨所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更加突出,所面臨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凸顯。”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和實施的八項規定,掀起了陣陣新風,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堅持從嚴治黨、狠抓作風轉變、端正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的堅定決心,彰顯了重塑黨的三大作風的精神內涵和人格風范。當前,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斷加大對黨風廉政方面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切實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對于始終保持黨在作風上純潔性,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整治沉疴頑疾,以優良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政風民風,以黨的作風建設新成效取信于民具有重大意義。
——“八項規定”顯示了黨中央“實干興邦”的態度和魄力,體現了求真務實的執政風格和形象,是聚黨心得民心之舉
實干是主觀與客觀、理論與實踐、思想與行動、知與行的具體、歷史的統一。求真務實、真抓實干,是馬克思主義一以貫之的科學精神,是黨的思想路線、群眾路線的本質特征,也是成就一切偉業的根本途徑。
早在2011年3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黨校春季學期開學典禮的重要講話中指出:“空談誤國,實干興邦”。這是千百年來人們從歷史經驗教訓中總結出來的治國理政的一個重要結論。反對空談,強調實干、注重落實,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是黨的思想路線和群眾路線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黨員領導干部世界觀正確與否和黨性強不強的一個重要標志。
實踐證明,中央八項規定強調求真務實、體現真抓實干、重在狠抓落實,是引領全黨“實干興邦”的旗幟,是勤政廉政,密切聯系群眾、促進作風轉變的法寶,是揮向“空談誤國”的利劍。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對于大力弘揚“實干興邦”精神,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鋪張浪費弊病,在全省形成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知難而進、務求實效的良好氛圍,推進云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鮮明特點及要求
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切中時弊、求真務實、意義重大,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
——八項規定內容具體明晰,具有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八項規定涵蓋面廣、具體細致,緊緊切中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鋪張浪費的弊病,著眼于現實問題、細微之處,從與群眾的接觸到外出的坐車問題,從道路的管制到出訪迎送問題,從出席什么樣的會、說什么樣的話到會議的內容。這些問題看起來雖然很小、很細,但都是老百姓直接能看得見、領導干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從這些問題下手,順應黨心、順應民意。
八項規定內容實在、貼近群眾,從群眾敏感在乎處入手,從“小事”做起抓作風轉變。從改進調查研究方法,到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從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到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作了具體明確規定。這不僅生動展現了黨的群眾路線和工作作風,深切回應了基層干部群眾期待,而且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可操作性和重要的實踐性。
——“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措施有力,具有極強的約束性
中央八項規定從具體的標準與嚴格要求入手,從整飭黨風、文風到轉變會風抓起,從群眾反映強烈的“排場大,架子大,會議多,講話空,生活奢”等突出問題改起,以體恤民情民力,展現真抓實干的作風。同時,對抓好落實提出嚴格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措施,形成抓作風建設的聯動機制,讓良好作風推廣開來、影響全黨。
八項規定措施具體、督促有力。要求中辦、國辦定期督促檢查,強調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抓作風建設的職能,增強了各地區各部門抓作風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形成了作風建設的倒逼機制。
八項規定明確了全體黨員干部的行為規范,要求嚴格、約束性強,像一把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尚方寶劍”,為各級領導干部劃出了一條遵規守紀的高壓線、機體健康的保障線和清正廉潔的警戒線。
——“八項規定”領導帶頭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和表率性
八項規定最為鮮明的特點,就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從約束自己開始,帶頭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嚴以律己、身體力行,展示了執政新姿態,體現了親民、為民的執政新風。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從轉變作風開始;端正黨風,從最高領導層做起,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帶頭,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致力于“實、真、勤、廉”,下決心“減、簡、戒、控”,在全黨全社會形成巨大的感召力、影響力。
八項規定出臺,猶如一股強勁的執政為民的清新之風吹遍神州大地,領導帶頭、上行下效,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上下聯動,必將形成良好的示范效應,端正黨風、帶動政風、淳化民風,增強血肉聯系,凝聚黨心民心。
二、干部作風建設存在重點、難點問題及原因
實踐證明:要真正把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干部作風建設,根源在思想認識,貴在領導帶頭,難在長期堅持,重在完善制度、形成常態機制,這既是多年來影響黨風、政風的根本癥結所在,也是當前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亟待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
(一)根源在于端正干部作風建設的思想認識
思想是作風的根源。無數事實說明:有什么樣思想,就會有什么的作風,作風出了問題,根本在于思想出了問題。
一是“作風小節論”。有些領導干部把作風問題視為“小節”,片面認為“吃喝玩樂”是生活小事,“請客送禮、迎來送往”是人之常情,收受小小的“會員卡”不是腐敗。常言道:“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針尖小的窟窿能透斗大的風”。在現實社會中,一些干部眼里的作風“小節”問題,往往是群眾最反感、最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和干部政治生命的大問題。如,有的干部收受的高檔消費“會員卡”,看似不起眼的“小便宜”,卻異化為官商“勾兌”、權錢交易的利器。有的干部因生活作風“小節”問題不檢點,而失足成恨、身敗名裂。有的地方因干部作風“小節”問題處理不當,引發群體事件,釀成“大禍”。
二是作風建設“軟任務”。有些領導干部對抓作風建設缺乏政治責任感,認為經濟社會發展是“硬指標”,視作風建設為“軟任務”。有的看干部“重能力、輕作風”,有的抓作風“務虛、不務實”,往往是“規定寫在紙上、掛在墻上、體現在嘴上”,敷衍應付,難以落實到行動上。
三是“官老爺”思想作祟。在中國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一直把當官視為“高人一等”、“治人之人”,官越大,架子越大,排場越闊,特權和講究越多,與老百姓的距離越遠。這種舊社會“當官做老爺”的思想殘余,在一些領導干部的頭腦中依然存在,他們忘記了“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把權力及權力帶來的資源視為私有,成為權錢交易、大吃大喝、奢侈浪費、貪圖享樂、脫離群眾等不良作風的思想根源。
四是“認識偏頗、隨波逐流”。有些干部對黨內和社會上的不正之風,片面強調市場經濟、社會環境和外來影響等客觀情況多,從自身主觀上找問題、查病因少。有的對糾正歪風、改進作風,片面強調別人多、品頭論足多,從自己身上找責任少,落實行動少。有的認為當前作風建設問題多、成因復雜,積重難返,對改進作風悲觀失望;有的干部認為作風建設是領導的事,與己無關。有些黨員領導干部缺乏政治敏感性,盲目跟風、隨大流,片面認為“法不治眾”,抓作風左顧右看,落實規定觀望拖延,搞變通、打折扣。
(二)關鍵在于領導干部帶頭、率先垂范
領導干部的作風決定和影響著領導機關和干部隊伍的作風建設,其自身形象影響著黨風政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起到“上行下效”作用。加強作風關鍵在領導干部,問題在于“關鍵少數”:
一是自律不嚴。古人云:“律己足以服人,身先足以率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有些領導干部持身不嚴、“衣冠”不正、言行不一,教育別人多,自我批評少,要求別人多,嚴于律己差,缺乏自揭“傷疤”、自我“開刀”的勇氣。有個別領導者品行不佳,說一套、做一套,當面一套、背后一套,對上一套、對下一套。有的領導干部責任意識不強,抓作風不敢碰硬,抓落實流于形式,往往是喊在嘴上、寫在紙上,沒有體現行動上。
二是自身不硬。“公生明、廉生威”。有的領導干部不注重“修身”、管不好自己,不能“齊家”、管不住配偶子女,在干部群眾中形象不好、威信不高,難以理直氣壯地抓作風、整治歪風。有些領導干部黨性原則性差,軟弱無剛、是非不分,怕得罪人、怕失選票,患得患失,明哲保身,對同志的問題不能嚴肅地提出批評,對錯誤言論不敢理直氣壯批駁,對難事硬事不敢抓,真理真話不敢講,對歪風邪氣不敢管,對腐敗現象不敢作堅決斗爭。
三是執行力不強。有的領導干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淡漠,政治紀律觀念不強,執行能力差,對貫徹執行中央和各級黨委決策部署打折扣、作選擇、玩變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見了‘黃燈’趕著走,見了‘紅燈’繞道走。”對黨內生活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對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事情,依然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地方領導不重視抓作風、不善于抓落實的問題嚴重,存在作風建設“口號化、形式化”問題。
(三)難點在于常抓不懈、懲處不嚴、監督不力
如何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實在在地促進作風轉變,以作風建設的實效取信于民,需要下功夫解決的難點在于:
一是常抓不懈、鍥而不舍差。作風問題(如,吃喝玩樂風、奢靡浪費風),客觀上具有固有性、反復性、習慣性和隱蔽性強的特點。在現實生活中,“優良作風的養成”或“不良風氣的形成”,都有一個日久積淀、潛移默化的過程,突出表現為根深蒂固、難以改變。因此,形成一種優良作風不可能一蹴而就,克服一種不良作風也不可能一勞永逸。當前,有些地方和部門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抓落實規定缺乏“持之有故、鍥而不舍”的精神;抓整治作風,缺少“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改進機關作風存在著“虎頭蛇尾”、“一陣風、走過場”的現象,以致作風建設實際成效差、成果難以鞏固。
二是約束太軟、懲處不嚴。具體表現為“三多三少”:即:(1)“一般規定多,保證措施少”。如,干部作風建設,規定“這個不準,那個不準”很多,如何保證“不出問題”,出了問題怎么辦?往往習慣于一句“嚴肅處理”,缺少明確的標準。(2)“一般要求多,剛性約束少”。有的單位和部門抓干部作風建設滿足于一般號召、空泛的要求,出了問題不能嚴格追責問責,規定缺乏威懾力;有的對權力的制約缺乏嚴格的規定,維護紀律缺乏剛性與權威。(3)“出黃牌多,亮紅牌少”。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改進作風、落實規定、處理問題,口頭喊得多、動真格的少,扮“紅臉”多,唱“黑臉”少;對違規、違紀的人和事,“亮黃牌”警示多,較真碰硬少,“下不為例”了之;有的整治作風,不能自斷其臂,不愿自亮其丑,從自己身上動刀子。因此,當前,有些作風問題屢禁不止,腐敗問題蔓延滋生,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懲處不嚴、違紀成本過低,使之心存僥幸、頂風違紀。
三是監督不力,存在盲點和脫節現象。監督機制不健全,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實效性,尤其是在執行上缺乏應有的力度,其表現為:組織監督不到位,下級對上級監督缺位,同級和部門相互監督乏力,群眾監督較薄弱,輿論監督不規范;各種監督主體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形成合力。對改進作風、落實規定的監督,從監督關口上存在滯后,忽視事前、事中的教育和監管;從監督對象上重點不突出,忽視對關鍵崗位、重點環節,尤其是對一把手和管人財物領導干部的監督;從監督機制上存在漏洞和盲點,造成一些干部為牟取私利挖空心思、想方設法鉆制度的空子,實施權力尋租,進行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從監督方式上不能只簡單查處違紀違規問題,不重視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從監督的成果運用上,存在對干部作風監督與干部獎懲和選拔任用“脫節”的現象,不利于充分發揮監督在促進干部作風建設的激勵和威懾作用。
(四)重點在于健全制度、立足常態、形成長效
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警惕“一陣風”,要靠全程改革,重在完善制度、創新機制、上下聯動,而問題在于:
一是改革不配套。有些地方和部門大吃大喝、高檔消費、奢侈浪費之風屢禁不止;有的落實規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或是“藏貓貓”、“游擊戰”,陳規舊習難改;有的改進作風、整治陋習成效不佳。這些問題究其原因,在于改革不配套,制度不健全,缺乏長效機制。最近,北京市在壓縮“三公”經費,力戒奢侈、轉變作風中,從改革財政預算制度入手,強化預算約束力,增強預算透明度,堅持“全程改革”、“全面改革”,切實促進轉變作風、取信于民,取得實效。實踐證明:堅持“全程改革”、“全面改革”的思路,做到“上下聯動”,“上行下效”,實現靠制度管人、管權、管事、管錢、管物,才能從根本上推動作風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二是體制機制不健全。從調研的情況,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健全道德自律、社會監督、制度約束“三位一體”的有效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如何發揮民主監督和制度約束的作用,從事后的發現問題倒逼出事前的預防問題?如何更好地懸起法治的利劍,形成對違規違紀的有效震懾和精確打擊?為此,必須堅持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深化包括經濟體制、行政體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體制在內的各方面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才能有效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形成長效機制。
三是制度規定不規范。一些地方和部門、一些黨員干部的黨內法規意識淡薄。有些制度規定滯后于時代發展和黨風政風建設的實踐,有的制度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規范化、程序化水平不高,缺乏有效性和公信度。有些規定太多、太繁,內容重復或相互沖突,沒有形成一整套協調配套、完備有效的作風建設制度體系。有的地方作風建設的制度規定不規范、不管用,有的與上級的規定、黨內的法規不一致,影響了執行制度、落實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的對策建議
按照中央政治局最近召開的《對照檢查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情況》專門會議的要求,以“釘釘子”的精神,以改革創新的舉措,進一步把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推進干部作風建設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一)教育先行、端正認識,打牢轉變作風的思想基礎
干部的作風,是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反映,是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素質的外在表現。重視發揮思想教育對作風建設的基礎性作用,是我們黨歷來加強作風建設的基本經驗。當前,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必須從思想教育這個基礎抓起,從端正思想認識、觸及靈魂入手,才能有行動上的主動性和高度的自覺性。
第一,把干部作風教育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密結合。在當前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作為切入點,進一步突出作風建設,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大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使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樹立,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在解決作風不實、不正、不廉上取得實效。
第二,把干部作風教育與深入學習貫徹《黨章》、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大力弘揚云南精神結合起來。緊緊把握省第九次黨代會確定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奮斗主題,切實加強全省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建設,大力弘揚云南精神,聚集正能量,提振精氣神。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義利觀。要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章,加強黨性修養,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公仆意識和節儉意識,提高干部自身免疫力,自覺抵制不良風氣的侵蝕和糖衣炮彈的誘惑,努力做優良作風的楷模和廉政建設的帶頭人。
第三,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把改進作風和端正思想認識、思想教育與紀律約束緊密結合起來。按照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著力解決理想信念不堅定,黨性不強、黨風不正、遵守或執行黨紀不嚴的問題,克服干部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小節論”、“應付論”、“無關論”等錯誤認識,破除在整治“公車私用、大吃大喝、高檔消費、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中存在的貪小便宜心理、特權心理和僥幸心理”。要創新教育方式、注重教育實效,把正面教育引導和反面警示教育結合起來,大力宣傳和表彰領導干部的先進典型,以先進事跡教育、鼓舞、鞭策、激勵干部,促進黨員干部良好作風養成,保證黨的優良作風的貫徹落實。
(二)領導帶頭、率先垂范,為弘揚優良作風作出榜樣
領導干部作風如何,對黨風、政風和整個社會風氣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示范作用。領導干部作風正,就能潛移默化地帶動黨員、感染群眾,釋放“上行下效”的社會示范效應,以良好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真正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
首先,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則改作風,率先垂范執行規定,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發揮“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動一級干”的表率作用,做到領導抓、抓領導,層層抓落實,形成上下齊動、改進作風的“正能量”,產生真抓實干、推動云南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正效應”。
其次,領導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意識,把加強作風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僅帶頭端正作風、不折不扣貫徹執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更要帶頭真抓實干、抓好落實,敢于抵制歪風邪氣,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整治不正之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帶頭堅持和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確保所在地方和部門的干部作風建設取得實效。
第三,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加強自身思想道德修養,勇于拿自己開刀,勇于亮丑揭短;領導干部要帶頭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自覺讓人民群眾來評價、來檢驗自己的作風;要敢于擔當、勇于實踐、身體力行,帶頭實踐和弘揚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的好作風。
(三)敢于動真、重拳治理,著力整治“沉疴頑癥”
當前,轉變干部作風、匡正社會風氣,必須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動真格、出硬招,標本兼治;必須出重拳,下猛藥,整治“頑癥”,讓人猛醒、催人奮進。
一是立下“硬規矩”,增強改進作風的約束力。最近,省委制定出臺了《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意見》、《云南省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關于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實行總結報告制度的規定》等制度規定。這是我省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規范和制約,大興務實為民之風,打出的一套有力的“組合拳”。這些“硬規矩”具有很強針對性、可操作性,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樹立優良黨風、政風的殷切期待,展示了省委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落實“硬規矩”,鐵腕正作風,必須一級一級帶頭、一層一層落實,一級督促一級辦,定能收到實效,真正贏得群眾信任和擁護。
二是敢于“動真格”,增強落實規定的執行力。新規已立,關鍵在執行。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決心和毅力,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在堅決、堅定、堅韌上下功夫;貫徹落實《規定》,切實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下不為例”;加強監督檢查、強化明察暗訪,敢于發現問題、盯住問題,敢于把刀真斬下去;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敢于動真格、零容忍。對濫用權力搞腐敗,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三是敢出“重拳”,增強整頓作風的威懾力。當前,社會上存在的弊病,往往是積弊甚久、漸演成習。如,弄虛作假、食品安全問題屢禁不止,甚至越來越觸目驚心,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懲處偏輕,違法成本過低,使之心存僥幸、頂風作案。黨內存在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等不正風氣,一些黨員領導干部頂風違紀的行為屢禁不止,與查處不嚴、追究不力、違紀成本低,心存僥幸有很大關系。整治這些“歪風、弊病”,必須“重拳”治理,斬斷背后的利益鏈,加大懲處力度,做到發現一個、查處一個、教育一片、震懾一方。
(四)完善制度、強化監督,以改革的辦法固化作風建設成果
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改進作風,一方面要靠完善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另一方面,要靠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常態化、規范化,發揮約束功能。
第一,積極推進法規制度建設。最近,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標志著保障我們黨“依法執政”、“依規管黨”邁出的重要步驟,對于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具有重要意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必須把法規制度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堅持以憲法為核心的反腐倡廉法律體系,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構筑不愿腐敗的“思想防線”,不能腐敗的“制度防線”,不敢腐敗的“監督防線”。當前,完善干部作風制度建設,必須堅持以密切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重點,按照“為民、務實、效能、管用”的思路,對實踐證明有效的制度,要堅持不懈地抓好落實;要根據新情況、新變化,對制度修改完善。密切聯系群眾不能泛泛而論,對太“空”、太“繁”、不管用的制度要廢止,提高制度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公信度。
第二,樹立制度至上權威。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制度意識,弘揚“制度至上”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制度一旦形成,領導干部不僅要帶頭遵守,而且要履行責任抓好落實,靠制度管人、管物、管事,杜絕一切不按制度辦事的現象發生。要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等各項施政行為公開制度,有效防止領導干部濫用權力。要解放思想,創新思路,建立健全干部密切聯系群眾、群眾評價干部的一系列制度,使黨員干部聯系群眾,以及群眾評議評價黨組織、黨員和領導干部,做到客觀化、常態化、制度化。
第三,完善監督機制。首先,要突出監督重點。重點監督主要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執行改進工作作風、聯系群眾、廉潔自律的情況,檢查干部宗旨觀念、艱苦奮斗精神和實事求是作風。其次,要整合監督資源。進一步協調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等力量,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促使領導干部改進思想作風,掌好權、用好權。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各部門相互監督、司法監督、組織監督等多種監督主體的作用,形成監督合力,努力將監督關口前移,形成干部作風建設長效監督機制。
第四,強化獎懲激勵。要圍繞干部作風建設,建立領導干部作風狀況定期綜合考核評價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領導干部在思想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強化問責制。要堅持和完善干部作風的激勵機制,大力宣傳和表彰干部作風建設的先進模范典型;要建立健全弘揚良好作風的機制,政績考核要有作風標準,干部選拔要有作風導向,做到賞罰分明。對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執行制度不嚴的嚴格追責問責,認真查處,始終保持對不正之風的嚴查嚴懲態勢,真正形成獎勵干事者、鞭策空談者、誡勉混事者,促進和保證干部作風的轉變。
(五)立足常態、務求實效,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貫徹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必須堅持常抓不懈、真抓實干,貫穿于解決云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實際問題之中,推動我省干部作風建設常態化,形成長效機制。
首先,緊貼云南實現跨越發展的中心任務,推進干部作風建設常態化。要把推進干部作風建設與“跨越發展先鋒行動”有機統一起來,引導全省黨員干部自覺改進作風、認真執行規定,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創業上,把精力用在落實上,以勤政廉政的思想、作風、行動取信于民,創造出經得起實踐、群眾和歷史檢驗的業績。
第二,緊密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推進干部作風教育常態化。要認真總結我省“四群”教育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緊密結合我省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針對干部作風方面的思想現實問題抓好教育,推動作風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切實增強黨員干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三,緊扣群眾工作的新問題,推進密切聯系群眾常態化。要鞏固“四群’’教育活動的成果,進一步完善黨員干部聯系服務群眾長效機制,探索和創新具有云南特色的密切聯系群眾的道路,進一步提升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第四,堅持實踐創新,完善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緊緊扣住近年來各地各部門“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踐經驗,認真加以總結,從中概括和提煉出具有長期性、穩定性、普遍性的規定和做法,加以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以利于長期堅持下去。如,加強作風建設工作的黨委統籌領導機制,督促檢查機制、規范監督機制等,扎扎實實地推動作風建設走向常態化、長效化。(梁寧源 張翔林 史國成 楊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