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開展以來,芒市紀委高度重視,逐一對照廉政文化示范點創建標準,切實做好本地區廉政文化示范點的推薦申報工作,并認真總結出一些廉政文化進農村好的經驗做法,但通過參加第三批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考核驗收工作,從中發現在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困難,下面,結合芒市實際,就廉政文化進農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進行分析,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對策建議。
廉政文化進農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形式單一,缺乏創新性。從申報單位的情況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宣傳形式單一、宣傳內容單調的情況。從載體上看,主要還是通過建設廉政文化墻、宣傳欄、櫥窗等傳統做法來烘托廉政氛圍,而這種宣傳形式易受時間、空間的制約,很難保障它的廣泛性和時效性。從內容上看,有的景觀過于簡單化,氛圍不理想,有的主題不突出,顯得比較生硬,有的內容陳舊,得不到及時更新,還有的宣傳內容脫離群眾實際,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
基礎薄弱,缺乏整體性。這種薄弱,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硬件薄弱,很多配套設施跟不上,必要的活動無法開展。二是人力的薄弱,包括上級主管部門、駐村工作隊對村級的指導力度不夠,村組干部的自身文化素質的偏低,以及群眾對廉政文化的認識、理解、支持等。三是資金的薄弱,由于村組普遍缺乏集體收入,一些必要的經費開支難以解決。
亮點不亮,缺乏示范性。從申報點的情況看,其引領、示范作用并不明顯,至少特色不夠鮮明、亮點不夠突出。具體表現在:一是整體效果不明顯。由于沒有把廉政文化較好地融入到新農村工作中一起謀劃、一起布局,資源整合能力不足,不僅整體效果不明顯,而且容易出現重復投資、效果弱化的情況。二是綜合效應不明顯。廉政內容與文化結合不夠緊密,形不成品牌和產業,申報的很多示范點,大多數的工作還停留在表面,僅僅給人視覺上的感受,既沒有形成品牌也沒能發揮出最大效應,群眾的認可度并不算高。
機制不全,缺乏長效性。主要表現在:一是整體布局缺乏長期性。有的示范點打造沒有一個長遠的布局規劃,沒有專門從事管理的人員,申報工作一般都是臨時啟動,隨意性較大,不僅質量難以保證,而且很難做到循序漸進。二是制度不健全。相關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沒有形成或固定下來,加上村組干部人員變化較快,工作的開展很難有連續性。三是保障措施不給力。特別是一些相應的獎懲措施、激勵機制尚未健全。
推進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的幾點對策和建議
結合實際,注重實效。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不僅是看“門面”,關鍵在于是否有實效。所以,在宣傳的形式上也要打破固有思維,在傳統做法的基礎上,加上一些時尚元素,如:隨著手機的普及,可以通過編輯短信的方式向群眾發送切合群眾實際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其次,可以大力推廣運用我州民族“五用”宣傳法,增強對少數民族群眾的宣傳效果。最后,充分發揮群眾的智慧,讓有一技之長群眾積極參與廉政文化建設工作,通過群眾的作品為村民創造喜聞樂見的廉潔文化宣傳形式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家喻戶曉的廉潔文化宣傳文章,強化宣傳教育的效果。
整合資源,整體推進。一是廉政文化進農村必須納入新農村建設工作一同部署,整體推進,通過整合項目順勢而為、借力而行,這樣不僅可以節約相應的經費,而且整體效果容易顯現。二是要整合資源,充分發揮當地黨委政府、駐村工作隊、群眾、社會的力量,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支持,有效解決村組資金匱乏等問題。三是實施廉政文化進農村一定要有的放矢、循序漸進,不能盲目追求數量,應在質量上下功夫,達到打造一家、成熟一家、示范一家。
挖掘亮點,提升檔次。一是將廉政文化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增強廉政文化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如:芒市的旅游景點、珠寶玉石、熱帶作物、民族服飾、少數民族工藝品都是可以用來做文章,關鍵在于怎么樣用好現有的載體,賦予它更多的廉政文化內涵。二是將廉政文化與邊疆文化、歷史文化、民族文化相結合。我州有各種抗戰遺址、土司遺址、民族建筑物、古鎮,眾多的民族節日以及繪畫、織錦、剪紙、歌舞、書法等各種特色鮮明的民間藝術、民族文化,都是現成的鮮活的載體,只要找準結合點和契合點,特色亮點不言而喻。三是將廉政文化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當前各級各部門按照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的要求,查找了很多整改問題,這些問題的整改落實就需要在一線解決,所以,廣大黨員干部無疑就是一個很好的廉政文化宣傳員,可以在落實整改中為群眾送政策、送理念、送項目,豐富廉政文化進農村的宣傳渠道。
健全制度,形成長效。一是村組領導一定要提高思想認識,將廉政文化建設納入黨支部的議事日程常抓不懈,一定要有責任心和主動性,勇于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只有領導重視了,才是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石。二是完善制度,用好制度。這些制度不僅要有系統性、完整性,更要能做到既管當前,又管長遠,否則制度只會成為一種擺設,廉政文化進農村工作仍然得不到持續。三是建立獎懲激勵機制。各級應將廉政文化進農村工作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績效考核范圍,對積極申報的村組不僅要從精神上給予鼓勵,而且還要從物質上給予獎勵,相關部門也要樹立大宣教的理念,對有成效、有特色、有示范效應的村組,應從項目、資金的上給予傾斜,充分調動基層群眾工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