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紅塔集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反腐倡廉各項工作部署,積極構建具有紅塔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結合集團實際,積極思考,主動創新,形成了具有紅塔特色的“五位一體、四輪驅動、三頭并重”的“543”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紅塔集團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一、以“五個關口”為載體,構筑“五位一體”的懲防體系平臺
紅塔集團近年來快速發展,以技術改造和升級為目的的工程建設越來越多。為做好對項目的監管,走出“工程上馬、干部下馬”,“大樓建起來、干部倒下去”的工程建設領域“魔鬼定律”,紅塔集團按照國家局“五個關口”要求,通過認真組織第三方對工程總體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嚴格審核,設置工程建設項目攔標價,設立履約保證金制度和專用(共管)賬戶制度等手段,嚴防腐敗行為,并以“五個關口”為載體,構筑“五位一體”的懲防體系平臺。一是引入第三方評審。由現場指揮部聘請與工程設計單位具有同等資質且無利益關聯的第三方,對工程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和工程項目概算進行嚴格的評審稽核,對虛增概算部分一律剔除,對設計漏項及不合理設計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建議,多部門協作,加強痕跡化管理;二是合理設定招標攔標價。根據第三方的評審結果,由現場指揮部或聘請造價公司等相關中介組織合理設定攔標價,要求投標人均在攔標價以內競標;三是設立工程專用賬戶(共管),建立工程項目資金甲乙雙方及銀行三方共管賬戶制度:凡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乙方都必須設立工程專用賬戶,接受甲方對工程建設資金的監管。同時,在設立工程專用賬戶的基礎上,原則上對采取公開招標的項目均要求實行賬戶共管制度,即實行甲方、乙方、銀行方三方聯合共管,專款專用,保證資金安全;四是建立工程項目履約保證金制度。凡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工程施工、安裝項目實行履約保證金管理,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施工、安裝合同金額8%以上),保證金或保函情況由現場指揮部和財務部門在撥付進度款前共同查驗;五是運用“工程建設監管軟件”。加強對合同管理、建筑材料收、管、用和資金支付等重點監控。為充分發揮監管軟件的效果,加強監管資料的系統性、完整性和可溯性,凡設立共管賬戶的合同或采用公開招標的施工及安裝項目,必須進入煙草在建工程監管系統,接受系統監督。
“五個關口”要求引入懲防體系建設后,工程進展順利,工程質量、工期得到了較好保障,為集團節約了建設投資資金近億元,沒有出現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事件,沒有出現一起群眾上訪事件,也沒有發現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經濟效益。
二、以“四輪驅動”為保障,構建服務中心的懲防體系機制
紅塔集團緊緊圍繞懲防體系建設中教育、制度、監督的核心和集團“5211”品牌發展目標,不斷加強源頭治理和防范,通過“內化于心、外化于制、貴化于行、行成于效”的“四輪驅動”保障措施,以教育造勢、以制度制勢、以監督定勢,形成了“大宣教”、“大制度”、“大監督”的局面,達到了教育送“清醒劑”,制度建“防火墻”,監督打“預防針”三者合一、共同作用的效果。
“內化于心”就是加強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線,把企業廉政文化貫穿于懲防體系建設的始終。一是以各黨支部為“戰斗堡壘”,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切實加強對全體黨員干部職工的理想信念教育、黨風廉政教育、法律法規教育。通過正反方面的案例宣傳教育,使大家樹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意識,筑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營造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廉政氛圍。二是堅持把廉政教育貫穿于懲防體系建設始終,幫助大家算清“經濟賬”、“政治賬”,使大家不想、不愿、不敢腐敗。堅持在中秋節、春節前發送廉政短信,做到提醒常有、警鐘長鳴。三是加強對領導人員廉政教育,發揮領導人員表率作用,通過教育教化人,通過領導人員的示范作用感染人。四是建立廉政教育科學評價體系,確定教育效果評價的要素、指標,每年都對各基層單位廉政教育情況進行打分評價,在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予以體現,作為領導人員業績評定、獎優罰劣、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和衡量黨建成效的主要方面。五是充分利用紅塔集團現有的《紅塔時報》、紅塔電視臺、紅塔網站等多種宣傳媒介,通過組織觀看反腐倡廉影視片、參觀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廉政文化宣傳陣地等,上下聯動、互相配合、全員參與,把廉政文化的內容進行多樣化滲透,營造出知榮明恥的廉政文化氛圍。
“外化于制”就是把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制度作為懲防體系建設的基礎,通過制度的規范性、約束性和強制性作用,使大家“不能腐”。一是集團公司陸續修訂或下發了《紅塔集團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紅塔集團重大工程項目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紅塔集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紅塔集團規范內部公務接待暫行規定》等17項黨風廉政制度,匯編成冊供大家學習、查閱。二是集團各廠、中心、部門、公司根據各自實際,創造性制定了一些監督管理制度。包括檢查巡視制度、招標文件審核制度、安全管理、合同管理、部門會議制度、評委唱標環節回避制度等。三是與民主管理辦事公開制度相結合,做好項目信息公開、招投標結果公示以及對招投標活動全過程跟蹤,健全招投標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集團及時在國家規定的招投標公開網站及集團內網對項目信息、招投標結果及監督情況進行了公示,同時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做到了項目決策、招投標、實施、監管過程的公開、透明。四是加強對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宣傳促銷等重點領域的滾動排查監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五是認真落實報告制度。各級監督部門在招標過程中一旦發現圍標、串標跡象,都會及時向上級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清標等措施,化解潛在風險。
“貴化于行”就是在懲防體系建設中采取多種手段,抓住關鍵環節,規范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監督,發揮紀檢監察再監督實效。一是結合行業開展學習楊善洲先進事跡及“踐行‘兩個至上’、做到‘三個始終’、樹立‘五種意識’教育實踐活動”,使嚴格按照程序辦事成為廣大黨員干部自覺、自愿的行為指南。二是在重點領域中嚴格控制好項目審批、發包(招投標)、施工、驗收、合同履行、質量評估、變更等環節的監管,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管理。三是規范工作流程,借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管理和痕跡化建設。依托集團ERP系統以及行業在建工程監管軟件、資金監管軟件,通過“制度+科技”,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同時做好各種談價會、招標會等記錄。四是采取多種手段,切實做到全過程監督。集團每年都會根據需要在黨委紀委的統一部署下,聯合紀檢、財務、審計、法規等監管部門,對重點領域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同時,堅持對每個重大項目的施工單位由檢察機關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增強源頭預防。五是堅持項目“雙合同”和舉報制度。集團工程項目和物資采購項目在與施工、供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時要簽訂《廉政責任書》或者《廉政協議書》,并把簽訂和執行《廉政責任書》、《廉政協議書》的情況作為財務部門付款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公布紀檢監察部門的舉報電話,隨時接受施工單位和供應商的舉報。
“行成于效”就是切實建立多部門聯動,多手段并舉,凝聚起企業內外監督合力,形成同步監督、監督到位、監管有力的長效工作機制。一是積極主動借助外力,與地方檢察院、紀委、行政主管部門多溝通交流,互通信息。例如集團各項目現場指揮部都與當地檢察院建立了良好的溝通協作關系,不僅僅是對工程項目進行行賄記錄查詢,還不定期邀請檢察院同志對工程建設人員作專題講座,開座談會,在一些重大事項和重點環節還主動接受檢察院和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一些重大、重要的工程項目正在探索進入當地政府的招投標管理中心進行招投標,以增加項目運行的公開性、透明度。二是集團內部各監督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內控合力。集團紀檢、財務,審計、法規等部門通力合作,交流溝通,不僅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檢查,還在合同流轉、付款、驗收等環節加強溝通協作,紀檢部門做好廉政監督及再監督工作,財務部門做好預算審核、財務審批、資金支付工作,審計部門做好對工程建設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合同履行情況的全程審查審計,法規部門做好法律事項的咨詢和合同合規合法性的審查工作。三是充分發揮職工、社會等監督力量的作用,結合行業辦事公開民主管理的要求,與工會等部門密切配合,主動接受職工監督,同時與廠務公開等監督形式相結合,充分發揮社會、群眾監督不受時間、地點、方式限制的優勢,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切實增強工作的透明度,把工程項目納入社會監督范圍內,對有關的信訪舉報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對屬實的舉報嚴肅查處,對不屬實的舉報主動澄清,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積極性。對措施不力、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因人為因素造成工作落實不力的,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以“三頭并重”為關鍵,加強切合實際的懲防體系建設
建設處于不斷完善和豐富之中,不能孤立于各種矛盾沖突而獨立存在。建立行之有效的懲防體系,只依靠把好“五個關口”和“四輪驅動”作保障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圍繞教育、制度、監督,統籌兼顧,“三頭并重”。紅塔集團紀檢監察工作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的中心和企業持續發展的大局,處理好以下三個關系:一是正確處理監管與生產經營的關系。監管的目的是為了使生產經營更加規范,通過建設“廉潔、陽光”工程,達到經濟效益與政治效益“雙豐收”的效果。監督與生產經營活動共同統一于企業發展大局之中,因此要避免出現“兩張皮”,既要通過監管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使大家真真切切感受到監管帶來的好處,使大家自覺、主動接受監管,又要避免監管流于形式,避免監管部門成為“橡皮圖章。”二是正確處理監管與效率的關系。規范要求程序,程序需要時間。集團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多年來一直都在探索程序與效率的關系,努力尋找既能嚴格規范又能不影響生產的“度”。三是正確處理紀檢監察部門與其他監管部門的關系。由于懲防體系的系統性,實踐中需要紀檢、財務、審計、法規等部門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各自監管職責。實踐中紅塔集團紀檢監察部門依照職能和權限,在程序性事項和關鍵環節有針對性做好監督預防,切實履行監督的再監督職責。既不對業務部門具體業務進行干涉,也不代替其他監督部門行使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從眾多的監督事務中“解放”出來,只對屬于職責范圍內能監督、能負責的事項和環節進行監督,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避免不作為和亂作為。 (施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