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一到年底,總會接到十多個‘派款單’(編者注:請柬的戲稱),一個月的工資只夠禮錢,實在吃不消。自從今年出臺了這個規定,‘派款單’少多了,風氣越來越好了。”一名機關公務員說。
一段時期以來,陸良縣婚喪喜慶大操大辦之風盛行,講排場、比闊氣,一家賽一家,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嚴重影響了公職人員形象,也給借機斂財、索賄受賄提供了可乘之機。陸良縣在總結城區喪葬陋習專項治理成效上,結合中央、省、市八項規定、廉潔自律等有關要求和群眾呼聲,于今年6月制定出臺《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明確了科級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參與婚喪喜慶宴請須遵守的“十個嚴禁”行為及“六項說明”報告備案制度。10月23日,縣“兩辦”又聯合轉發了《曲靖市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將婚喪喜慶報備事宜擴大到了全體國家公職人員。規定出臺后,縣紀委監察局抽調人員組成督察組對全縣76家鄉鎮(街道)和單位進行宣講、明察暗訪。督察組通過不同形式對《規定》進行學習宣傳,重申紀律要求,對干部職工進行教育提醒;縣教育局、財政局、召夸鎮等25家單位制定了本單位的婚喪喜慶事宜實施辦法,均未發現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超范圍宴請、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截止2014年12月初,共 29名一般干部就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在本單位進行報備,17名科級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情況報備和廉政承諾,提前糾正了10名報備者的宴請規模,向市紀委轉報了3名處級領導干部報備表。《規定》下發后,“十個嚴禁”已成為全縣國家公職人員婚喪嫁娶行為的自覺規范,舉辦婚喪喜慶事宜實現了“四降”,即宴請規模下降、宴席費用標準下降、菜肴酒水檔次下降、舉辦婚宴的酒店生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