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局長,我今天來匯報我們易門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情況。”12月25日,玉溪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李長虹約談了易門縣紀委書記錢樹才。一落座,錢樹才就向李長虹局長匯報起工作。
為認真落實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匯報同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度和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縣區紀委書記的制度,12月25日、26日玉溪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九個縣區紀委書記。
“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中采取了哪些舉措,紀委如何履行好監督責任?”這是在約談中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問得最多的一個問題。縣區紀委書記們都認真作了匯報和回答。
“如果對工作不掌握,情況了解不清,在約談時工作就匯報不出來,或者回答不了提出的問題。”被約談的紀委書記認為,約談是一種很好的監督方式,既傳導了壓力,明確了責任,又監督了縣區黨委和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落實。
督促各級黨委和紀委把責任牢牢扛在肩上,這是玉溪市紀委實行黨風廉政約談的最終目的,也有效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