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委召開第64次常委會議,聽取州紀委關于州委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情況匯報,專題分析研究黨委主體責任工作。
會議認為,今年以來,州委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堅持改革、發展、穩定、反腐“四位一體”工作格局,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來抓,強化責任意識,狠抓責任落實,落實主體責任取得明顯成效: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全面加強,選人用人工作進一步規范,作風建設持之以恒推進,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完善,案件查辦力度進一步加大。但有的地方和單位在落實主體責任過程中,也還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
會議對下一步抓好主體責任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
要進一步提高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思想認識。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各級黨的組織要提高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認識,落實好黨委主體責任。目前,有的縣市黨委、州級部門黨組(黨委)和領導干部沒有深刻理解和把握主體責任的內涵,思想仍然停留在原來的認識和思維模式,工作中一遇到“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事還是安排給紀檢機關,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混淆,把主體責任擺到了一邊。認識不到位,工作也就不到位。州委常委班子帶頭要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
要進一步強化“四風”整治,建立長效機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目前,“四風”在全州的表現勢頭得到了遏制,下一步關鍵是要抓好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不讓“四風”回潮和反彈。要進一步抓好案件查辦工作,只有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才能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真正落到實處。要創新方式方法,切實加大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案件查處力度。保證查辦案件這一手一定要“硬”,不管怎么緊,都不能馬虎,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嚴格辦案程序,一定要辦鐵案,經得住歷史檢驗。
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首先要結合落實主體責任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結合中央和省委出臺的相關新規定和新要求,對州委的議事規則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要將主體責任、改革和依法治州的要求完善進去。要建立一個簡便易行的提醒制度,由州委辦和州紀委聯合組成一個提醒的綜合機構,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對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情況報告、談話等做到每個季度進行提醒。使每一位常委清楚這個月或者這個季度有哪些要求要做、要完成。通過建立這么一個機制,防止主體責任工作落空。
要嚴格責任制考核,強化結果運用。要高度重視2014年度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執行好州委常委帶隊考核制度。各位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長要帶頭對照省委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查缺補漏,做好迎接省委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要進一步嚴肅責任追究,強化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運用,使之與領導干部的獎懲、提拔、評先評優真正掛鉤。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單位,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并公開曝光,用鐵的紀律保障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