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州級行政機關“清權、確權、配權、曬權及制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共同推進“權力清單”制度建設,近期,文山州政府向社會公布了《文山州州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目錄》共有主項285項,子項214項;行政許可206項,非行政許可79項。《目錄》明確了每項審批項目的要素,即:項目代碼、實施機關、項目名稱、子項、審批類別、設定依據、共同審批部門、承諾時限、是否收費等內容。將通過文山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文山機構編制網及各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今后,州委機構編制部門將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長期、動態的工作,《目錄》編制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切入點和主要抓手。近來年,隨著國家簡政放權力度的加大,特別是2013年省、州政府多次下放、取消行政審批項目,針對文山州各部門現有行政審批權限、審批項目發生了較大變化的實際,需要對各部門審批項目進行清理、規范。為摸清家底,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審批項目及實施情況進行常態化、規范化監督管理,今年4月,根據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與安排,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堅持“求穩不求快,求全不要漏,求準不要誤,審批項目于法有據,審批時限壓縮減短”的原則,將《目錄》編制作為審改工作的基礎和重點來抓,開展了調查研究,加強了業務培訓與指導,通過“四來四回”與州屬各部門共同協商審核、向社會征求意見等方式,全面、完整清理法律法規賦予州級部門和單位的項目審批權,并對多數審批項目辦理時限壓縮了法定時限的三分之一。(張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