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牽住“兩個責任”這個“牛鼻子”,厘清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使每個責任主體知其職、明其責、盡其力,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墨江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實施辦法》成冊印發450份,方便閱讀和查詢。
該冊子由《墨江縣委常委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縣委常委會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鄉鎮黨委、縣屬黨組和縣直部門主體責任實施辦法》、《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實施辦法》組成,明確縣委常委會、鄉鎮黨委、縣屬黨組和縣直部門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主要領導責任,突出紀委(紀檢組)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依紀依法依規行使執紀、監督、問責職責。冊子的印發對各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郭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