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風”問題,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好轉,武定縣抓緊秋冬婚慶事宜較多的關鍵節點,出臺相關規定,對縣內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全面細致規范,重拳出擊打擊鋪張浪費、大操大辦、借機斂財行為。
該縣出臺的《關于嚴禁公職人員大操大辦婚喪事宜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縣內公職人員、聘用駕駛員、公益性崗位人員除婚喪事宜,其余喜慶事宜一律不準請客。在操辦婚慶事宜時必須嚴格執行婚慶事前事后報告審批備案制度。公職人員辦理本人及家屬成員婚慶事宜時要嚴格控制宴請規模,在縣城和鄉鎮所在地辦理不得超過40桌,在農村辦理不得超過50桌,婚慶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不得超過60桌。婚慶用車數量不得超過6輛,提倡使用中巴車。公職人員操辦葬禮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除對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全面細致規范外,該縣紀檢監察機關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等方式對該項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截至目前,共查辦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紀違規案件10起,通報批評、處理違紀人員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