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委書記劉建華主持召開第52次常委會議,傳達學習全省部分縣(市、區)委書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座談會精神,研究部署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會上,劉建華提出四點要求:一是樹立主體意識。縣區委書記要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的意識,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責任在黨委、黨委書記,黨委主要負責人要率先垂范,堅持示范帶動,特別是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發揮表率作用。年底前,在已集中約談縣(區)委書記的基礎上,開展對市直重點部門“一把手”的約談,市紀委派出紀工委對負責聯系部門分片召座談會,切實增強各部門“一把手”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責任意識。二是落實主體責任。黨委主體責任要具體化,主要領導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應當負直接責任。要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回歸主業、聚焦主業,深入推進“三轉”,嚴格落實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三要強化制度執行。要認真抓好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廉政談話制度、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領導干部制度、作風監督檢查制度、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制度、密切聯系群眾報告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的落實,讓制度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不能成為紙老虎。四要加強督促考核。要認真組織開展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進一步改進檢查考核方式方法。組織實施上,突出黨委主體責任,堅持由市委常委班子成員帶隊;考核方式上,實行單列專項考核,按要求評定等次;考核內容上,圍繞主體責任落實這個重點,嚴格認真考核;成果運用上,進一步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追究,加強整改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