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紀委、省紀委的部署,勇于擔當,大膽履職,以“六抓六促”把監督責任落實在行動上。
抓組織協調,促責任制落實。一是強化責任分解。協助州委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和責任制考核內容及考評標準,將任務分解到各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督促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制訂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二是抓實半年檢查。采取明察暗訪為主的方式,對12個縣市、88個州直單位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向被檢查單位書面反饋“問題清單”和“整改意見清單”。三是出臺“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協助州委制定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從嚴細化黨委20項主體責任、紀委13項監督責任。四是嚴格責任追究。五是認真組織協調。健全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大要案查處協調領導組、反腐敗協調小組相關制度,認真牽頭組織,大膽、主動協調,形成監督合力。
抓黨內監督,促干部廉潔從政。一是增強反腐倡廉教育實效。建立省級、州級、縣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結合民族特色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工作,及時更新改版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出內容。二是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開展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和廉政知識考試,查處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各類案件。三是全面實施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四是落實廉政提醒談話和廉潔從政情況匯報制度。認真落實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基層紀委書記向上級紀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制度,強化紀委同級監督。
抓明察暗訪,促作風改進。一是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干部作風監督檢查實行明察暗訪,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情況月報、舉報受理、查辦、信息反饋和通報制度,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黨委實施辦法行為不放過、媒體曝光和網絡反映的問題不放過、實名舉報反映的問題不放過、典型問題不通報不放過的“四個不放過”要求,突出重點時段、重點部門、重點區域開展明察暗訪。二是強力整治“四風”。將23大項整治任務分解為54小項,明確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整治要求及時限。出臺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及實施細則,規范公務接待,嚴肅整治公款吃喝行為。三是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建立州縣鄉村四級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監督平臺。建成民生資金網絡監管平臺,實時監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加強對網絡輿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
抓案件查辦,促“不敢”機制形成。實行案件主辦人制度,培養充實辦案人才庫。完善問題線索集中管理處置暫行辦法,對信訪舉報線索“大起底”,一月一次分析排查。組織力量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115件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進行分類處置,實行常委包案,限期結案,做到件件有著落。督促發案單位健全完善制度,發揮警示和治本功能,建立“不敢”機制。
抓制度執行,促政令暢通。一是加強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執行紀律“打折扣”、搞變通的行為。對有規不依、有章不循,把制度掛在“空擋”上的人和事進行責任追究,嚴厲問責。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協助州委制定出臺一批反腐倡廉制度,60個州級黨政部門“權力清單目錄”全部在州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抓自身建設,促“三轉”積極推進。按照“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的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突出監督執紀問責主業,推進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完成州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的第一次優化調整;清理議事協調機構;按照“上下對應、突出主業、歸類整合、總量不變”的基本原則和確保執紀辦案機構數和編制數達到50%以上的要求,優化內設機構設置;加強干部隊伍學習培訓教育,加強機關內部管理,從嚴教育監督和管理紀檢監察干部。(張鴻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