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文山州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問責規定,加大對庸、懶、散、拖和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追責力度,截止10月底,共有215名公職人員被問責,其中: 5名公職人員受到免職和調整工作崗位問責。
西疇縣司法局原局長楊林在任該縣民族宗教局局長期間,于2012年2月23日以虛開紅磚支出發票套取建設項目資金3萬元,并安排出納人員將此款存在個人帳戶,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和其他支出,受到免職問責。
西疇縣民族宗教局原出納員吳丹萍在任職期間,受原局長楊林安排將套取的建設項目資金3萬元存入個人帳戶,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和其他支出,受到調整工作崗位問責。
丘北縣雙龍營鎮戈寒中心校黨總支原書記、校長高存輝在任職期間,監管不力、處置不當,致使雙龍營鎮平龍村佳佳幼兒園無證辦園,并于2014年3月19日發生投毒致2名兒童死亡的事故,受到調整工作崗位問責。
丘北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原股長楊忠文在任職期間沒有正確履職,督促落實不到位,致使雙龍營鎮平龍村佳佳幼兒園無證辦園,并于2014年3月19日發生投毒致2名兒童死亡的事故,受到調整工作崗位問責。
馬關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原局長唐育喜在任職期間,于2014年3月4日上午上班時間外出打麻將,受到調整工作崗位問責。(向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