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祥云縣強力推行四項措施,促使各級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建立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印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從組織領導、選人用人、作風建設、權力監督、案件查處和干部管理6個方面29條規定細化黨委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一層抓一層,促使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
強化紀檢執紀監督機制。強化紀檢執紀問責,回歸主業主責,祥云縣紀委將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從74個清理為10個,進一步深化機構改革,直接具有辦案職能的機構為7個,強化案件查辦隊伍保障,并投資建設縣級辦案談話點,配齊部分鄉鎮紀委副書記,全面凝聚紀檢執紀力量。
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全縣54個縣級部門完成部門權力清單目錄編制工作,并在網上進行公示。深化廉政風險防控,認真查找風險防控點4506個,科學制定防范措施共計5604條。
健全作風聯合監督機制。制定《祥云縣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規定》《祥云縣整治干部“走讀”行為辦法(試行)》,規范婚喪嫁娶事宜,整治干部“走讀”行為。實施《祥云縣干部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工作方案》,在雙休日、節假日等重點節點,協調多部門人員組成聯合督察組,對上班紀律、公車使用、“四風”問題進行檢查,對3名違反公車使用規定和一名違反上班紀律行為的干部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其中2人給予黨紀處分,2人給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