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公安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各級黨委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緊密結合自身實際,厘清職責任務,做好示范帶頭,強化監督管理,立足預防教育,健全長效機制,扎實推動縣公安局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
厘清職責任務。局黨委健全完善“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檢部門組織協調”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結合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實際,研究制定了《全縣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納入全局的日??冃Э己?;下發了《洱源縣公安局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明確黨委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明確6個牽頭部門和23個協辦部門的具體工作任務。各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分解的任務,主動履行牽頭、協辦職責,研究制定工作步驟、落實措施、時間節點,構建起完整的責任鏈條。簽訂局長、中層主職、基層民警三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嚴格做到責任捆綁,風險共擔,形成全覆蓋式責任體系。
做好示范帶頭。局黨委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中心工作抓在手上記在心間,將之作為黨委會議規定議程,由局紀委提交,做到與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項同研究、同決策、同部署。黨委書記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積極落實各項職責,堅決貫徹執行“四個不直接分管”和在“三重一大”決策過程中末位表態制度,以上率下。局黨委班子成員緊緊團結在局黨委周圍,顧大局、重品行、作表率,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來影響、教育民警,并經常性地強化對民警的教育管理監督,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和“一案雙查”。
強化監督管理。局紀委牢固樹立黨風廉政建設“沒有過去時,只有進行時”的意識,加強研究、落實責任、強化監督管理。年內,圍繞報警、受案、立案、調查、處理,特別是涉案財物處理等環節,逐一進行梳理排查,深入查找廉政風險點,及時完善制度機制,及時整改落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健全公安機關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認真清理我局25項權力清單,進一步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充分發揮內審效能,主動開展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執法活動財物專項審計。局紀委、政工、督察部門采取不同的督察形式,定期不定期對民警值班備勤、上下班紀律、接處警、著裝及節假日期間車輛封存、民警遵守警紀警規、公務用槍管理、熱難點問題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進行專項督察。截至目前,共出動警力56人次,對全局23個部門開展明查暗訪22次,發現并處置問題12個,提出工作建議14條。對民警申報的16件客事辦理事項進行了嚴格的審核審批。
立足預防教育。始終抓實公安干警廉潔履職教育,不斷強化拒腐防變意識。年內,局黨委書記親自為全體民警上了一堂廉政黨課,局紀委與11個部門的18名主要領導和70多名民警進行了廉政談話。局紀委書記每季度深入基層所隊,直接聽取部門“一把手”對本部門出現的民警違紀苗頭情況的匯報,及時掌握隊伍存在的問題。根據排查出來的民警違紀苗頭問題,局長、政委、分管局領導、局紀委書記視具體情況直接約談民警進行提醒。通過對15名存在違紀苗頭隱患的民警及時進行了談話、提醒、告誡,“敲警鐘”、“拉袖子”,特別是局黨委年內與3位民警的家屬進行直接約談,有效防止了小問題發展成大問題、苗頭性隱患演變為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健全長效機制。對近年來的隊伍管理制度機制進行全面清理,廢除了7個不適應形勢要求的制度規定,在此基礎上,修改完善了《洱源縣公安局民警職工違法違紀違規風險抵押金獎懲辦法》、《洱源縣公安局警誡規定(試行)》、《洱源縣公安局公務用車使用暫行辦法》等17個規章制度,新出臺了《洱源縣公安局保證金管理規定》、《洱源縣公安局反對“四風”堅持厲行節約實施細則》等5個規章制度。在隊伍管理責任書中,加入了縮減經費開支、保證“三公”經費明顯下降的責任條款和考核標準,營造全局上下厲行節約濃厚氛圍。推行入警學廉、任前考廉、任中述廉、上廉政課等制度,建立民警違紀苗頭排查、直接約談民警機制,實現黨風廉政建設由虛變實、由寬到嚴、由軟到硬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