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鶴慶縣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近日,鶴慶縣出臺《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試行)》及《鶴慶縣縣級公務接待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接待負責單位作了明確規定,對全縣各級各部門在公務接待中的就餐標準、住宿規格、陪同人員做了詳細具體的要求,對工作餐內容、地點、接待報銷程序做了細化規定。《規定》提出五個嚴禁:嚴禁超標準、超范圍安排公務接待活動;嚴禁列支應由個人和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嚴禁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領導、來賓贈送任何物品;嚴禁在外欠賬。同時將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由外事接待、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對縣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工作監督檢查,對違反接待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