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德宏州森林公安局通過建立健全和完善組織領導、壓力傳導、監督檢查、風險防控等機制,為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組織領導機制。局黨委積極發揮領導、執行、推動作用,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局直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強化黨內監督的合力。
壓力傳導機制。通過談話提醒,黨委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與科室干部每年至少開展1次廉政談話,把廉政談話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述職述廉、任職前教育的重要內容和必經程序,提醒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此基礎上,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內容,相互提醒、監督、幫助。通過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幫助廣大黨員、干部分清是非、辨別真假,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
督導檢查機制。紀委督察部門把黨委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實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況的基礎上,以問題為導向從實督導,聚焦重點對象從細督導,及時通報,指出差距,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落實不力的部門進行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提出嚴肅批評并進行通報,推動任務落實。
風險防控機制。局黨委圍繞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監督防控的重要內容,結合各自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防控措施,創新風險管理模式和方法,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廉政風險點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及時預警提醒,保障主體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