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結合自身實際,營造良好政務服務環境,提出解決基層難辦事、政策難落實、項目難落地、問題難解決“四難”問題系列措施。
建立健全機制。制定下發《羅平縣關于促進解決“四難”問題的實施方案》等多個文件,對解決“四難”問題作出全面安排,明確具體內容和要求;同時,建立調查研究機制,走訪基層部門和部分服務對象,開展問卷調查,廣泛征集問題和意見建議608條,全面摸清和掌握“四難”問題情況。
監督檢查促落實。成立5個督查組,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創建以網絡QQ、電子信箱、電話為一體的投訴網絡;通過電視、報紙宣傳和發放聯系卡向社會公開投訴方式。組織各級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并多次采取明察暗訪、模擬辦事、隨同辦事等方式對多個單位開展重點督查,發現問題109個并責令整改,對13件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對62個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公職人員上班紀律情況、30家單位51個服務窗口服務質量、23個單位實職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在崗履職情況開展督查14次,及時糾正并責令整改存在問題。
糾建并舉完善制度。督促各級各部門全面清理單位管理、辦事制度,查找出制度上的漏洞,針對每一個問題制定出相應措施辦法,用制度管人辦事。建立服務公示制度,督促各級各部門向社會公開人員信息、服務事項、辦事流程等內容,嚴格執行首問責任、服務承諾、限時辦結等制度,方便群眾辦事;抓縣、鄉(鎮、街道)、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2014年重大項目申報30個,組織聯合踏勘30次、召開并聯審批會議30次,獲批準項目29個,投資額達55億元。
責任追究轉作風。實施解決“四難”問題以來,已立案查處35人,其中,黨政紀處分25人、問責7人、其他處理3人;因違反工作紀律查處24人,因服務質量差查處4人,因違反規定發放錢物查處7人,涉案金額140.70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