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強作風建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了干部職工下基層“十不準”。
一是不準接受基層的迎來送往和層層陪同;二是不準在非定點賓館超標準住宿;三是不準在住所擺放鮮花、水果和香煙;四是不準在酒店和會所就餐;五是不準喝酒和涉足各種娛樂場所;六是不準組織和參加任何賭博活動;七是不準借調研和檢查之機辦私事;八是不準照本宣科講話和安排布置工作;九是不準借工作之機到旅游景區游覽;十是不準接受任何禮品和土特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