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主體責任體系,完善體制機制。制定下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責任制落實機制。
主要領導親自抓,身體力行做表率。截止目前,7次組織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并聽取專題匯報。結合日常工作,不斷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的“一崗雙責”意識,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做到反腐倡廉重點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解決、重要來信來訪親自閱批接待、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責任。2014年5月5日市委組織召開貫徹“省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研討班”精神工作會議,張祖林書記對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要求。
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按照“分級負責、下考一級”的原則,在年初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大會上,市委書記分別與9個縣區和64家市直單位簽定了責任書,明確責任主體,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絡。制定下發《中共玉溪市委關于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玉溪市2014年黨風建設工作意見》等,對年度反腐倡廉任務進行分工,認真抓好責任分解事項的督促落實。
加強年終檢查,強化責任追究。堅持由市級黨員領導帶隊開展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強化責任追究,督促2013年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和市廣電局四家市直單位認真進行整改,并專題報告整改情況。按照省委責任制考核要求,市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檢監察監督責任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定整改方案,健全相關制度,狠抓主體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