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中,云南省從實際出發,嚴肅整治黨員干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問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肅查處違紀行為,維護黨員干部良好形象,弘揚新風正氣、抵制歪風陋習,以良好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
嚴格制度規范。省紀委、省監察廳專門下發《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從三方面作出嚴格規范:一是明確除婚喪嫁娶外,領導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學、建房喬遷、工作變動、慶生祝壽等名目宴請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的人員。二是對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行為作出“九個嚴禁”的規定,如:嚴禁用公款送禮,嚴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財物,嚴禁使用公務用車等。三是要求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需宴請的必須按干管權限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報告,說明宴請的時間、地點、規模等具體情況,并簽訂廉政承諾。今年以來,省紀委共收到71名廳級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情況報備和廉政承諾。
加強監督提醒。重視防患于未然,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提醒。一是把個人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情況列為領導干部述廉的“必述”內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向上級紀委全會述廉、黨政領導班子在責任制考核時的書面述廉,都必須把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情況作出具體說明,接受紀委委員、干部群眾的質詢和測評監督。二是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重申了嚴禁領導干部借婚喪喜慶事宜斂財的紀律規定,并把借機斂財問題作為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的內容之一,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三是對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備需要辦理婚喪事宜的領導干部,分管領導、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職能部門都要重申紀律要求,進行教育提醒,嚴防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嚴肅查處曝光。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檢查發現的黨員干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影響、借機斂財等問題,堅決調查處理,決不姑息遷就。截止10月30日,全省查處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81個,處理8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53人。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黨員干部進行警示,持續形成震懾。八項規定實施以來,省紀委通報曝光14批64起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多起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