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21時49分,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發生6.6級地震,臨滄市震感強烈,臨翔區、雙江自治縣、云縣的14個鄉(鎮、街道)88個行政村不同程度受災,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和重大損失。地震災情發生后,臨滄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抗震救災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迅速開展抗震救災工作。為嚴肅抗震救災工作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臨滄市紀委市監察局提出五項要求:
黨員干部在抗震救災工作中要切實發揮表率作用。抗震救災工作,事關全局,責任重大,群眾期盼。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災區黨員干部,必須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要把抗震救災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堅持把群眾危難作為第一關注,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信號,盡職盡責地做好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受災群眾中去。
以嚴明的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嚴明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于抗震救災的決策部署,堅決服從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調度,堅持部門服從全局、局部服從整體,既分工負責,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又密切合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決不允許有令不行、各行其是,決不允許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決不允許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決不允許弄虛作假、信謠傳謠。各級各部門要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加強應急值班值守,確保通訊暢通,確保及時、準確、全面報送信息,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物資準備充分,確保一旦需要用得上、拉得出。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抗震救災期間確需外出的,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報批。
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款物的監督管理。要嚴格執行《云南省救災捐贈款物管理暫行辦法》,切實加強捐贈款物的集中統一管理,接收的所有捐贈資金,必須統籌用于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的籌集、分配、撥付、發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專戶存儲、賬目清楚,促進救災款物管理嚴格規范,運行簡捷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要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定,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全過程,通過政府網站、災區群眾集中安置點張榜公示等多種方式,主動公開救災款物的來源、數量、分配、撥付、使用、領取等情況,縣(區)要重點公開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況,鄉鎮要重點公開救災款物發放情況。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強化對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管和審計,督促相關地方和部門健全救災款物管理制度,提高救災款物運行效率,堅決防止出現滯撥滯留、隨意分配、優親厚友、損失浪費、弄虛作假、截留克扣、擠占挪用、貪污私分等問題。救災工作全面結束后,要向社會公告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終審計結果。
強化監督檢查保證抗震救災工作廉潔高效。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丁仕凱任組長,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聶愉堂任副組長,市紀委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抗震救災工作督查組,對全市各級各部門抗震救災工作履職盡責情況,抗震救災物資管理、分配情況,抗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時適開展督查,保證抗震救災工作廉潔高效。
嚴肅查處抗震救災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各項紀律,快查嚴辦重處違紀違法問題,從嚴查處抗震救災工作中敷衍塞責、玩忽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臨危退縮等行為,從嚴查處貪污私分、截留克扣、擠占挪用、虛報冒領抗震救災款物等行為。注意從群眾反映、媒體關注的問題中發現案件線索,對群眾舉報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要切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對那些散布謠言、干擾破壞抗震救災的行為,要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