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抽調人員組成兩個巡查監督組,分別進駐麻栗坡縣和州住建局開展巡查監督工作。這是文山州紀檢監察機關落實“三轉”要求,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又一新舉措。
為加大對縣(市)和州屬部門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力度,探索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今年5月,州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法規制度,制定下發了《中共文山州紀委對縣(市)及州屬部門主要領導進行巡查監督暫行辦法》,對巡查監督的對象、組織、主要內容、方式及巡查監督組工作紀律等作出了相關規定,是該州對縣(市)、州屬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積極探索。
本次巡查為期一個月,巡查監督的重點是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及其班子成員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實施辦法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情況,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巡查監督組以問題為導向,注重巡查監督質量和效果,采取個別談話、走訪干部群眾、查閱資料等方式開展巡查監督工作。同時,受理反映被巡查單位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