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古城區出臺了《作風建設常態化工作實施方案》,以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一是每月開展至少一次的作風督查。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督查組,采取綜合檢查、專項督查、隨機抽查、重點督辦等形式,對全區各單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制度執行、廉政建設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隨機抽查的數量不低于全區單位數量的30%。二是“三結合”開展督查。即:結合各個節點開展專項督查,結合半年和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進行綜合督查,結合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和舉報等線索進行重點督查和督辦。三是結果運用。對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問責、專項整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等方式進行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