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昭通市紀委召開深入貫徹八項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的媒體通報會,落實國慶期間“十嚴禁”,持續抓“四風”。
“十嚴禁”就是:嚴禁用公款購買、發放煙酒、水果等節禮和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消費券和電子禮品卡;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鋪張浪費,舉辦各類沒有實質內容的節日慶典和單位干部職工聯歡活動;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除值班或必須的公務活動,節日期間公務車一律封存;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據了解,在嚴明紀律的同時,昭通市紀委監察局還將按照市委書記劉建華的批示,堅持開展明察暗訪,派出3個明察暗訪組,著重巡查國慶期間的“節日病”。
目前,明察暗訪組仍在按照既定方案開展工作,各級紀檢機關也派出了明察暗訪組在轄區范圍隨機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