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委、縣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縣財政局、審計局等單位聯合在全縣范圍內開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專項治理內容為: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數額較大和情節嚴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治理重點包括:預算收入管理情況,預算支出管理特別是“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情況,政府采購管理情況,資產管理情況,財務會計管理情況,財政票據管理情況,設立“小金庫”情況。2014年8月15日至8月18日為各單位自查自糾階段,自查面達到100%,全縣共清查292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