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針對非領導職務干部在管理中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部分非領導職務干部上班不正常,作用發揮不明顯等現象,普洱市切實加強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使那些已經“退居二線”的干部重新回到工作一線,繼續發揮著應有作用。
普洱市對全市非領導職務干部的數量、工作情況等進行了摸底調研,研究出臺發揮非領導職務干部作用的管理規定,明確非領導職務干部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單位管理為主,單位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合理確定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工作崗位和任務,充分發揮他們熟悉政策、經驗豐富、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優勢,讓他們有崗、有職、有責。加強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加大對非領導職務干部違紀問題的處理,對不遵守工作紀律,不服從組織安排,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勝任現職工作,群眾反映較差,年度考核評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將進行批評教育和誡勉談話,并視情況進行調整、降職和辭退。通過以上措施,大批從領導干部崗位上退下來的“二線干部”,被抽調參加教育實踐活動的督導工作,在教育實踐活動中發揮了骨干作用。
為切實加強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監督管理,今年7月至8月, 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督查室聯合組成督查組,分兩次先后深入市、縣兩級直屬部門,采取查看非領導職務固定辦公場所、在崗情況、履職情況等,對389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少數上下班隨意或經常不上班的干部進行了通報批評,責成所在單位進行整改,收到了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