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川縣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制定出臺《賓川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和《賓川縣縣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食、宿、行和迎送、警衛、經費預算及報銷等公務接待行為,扎緊制度“籬笆”,杜絕奢侈浪費行為。
賓川縣嚴格公務接待程序,實行“公函制”接待、對口接待和“接待清單”制度,對無公函和無《賓川縣公務接待任務通知單》的公務活動及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公務接待結束后,需填寫《公務接待清單匯審表》,財務票據、接待公函、《賓川縣公務接待任務通知單》和《賓川縣公務接待清單匯審表》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確保接待“留痕”。
在接待標準方面,賓川縣嚴格執行工作餐制度,明確規定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地方菜,不突破國家規定的人均每餐餐標標準,中餐不飲酒,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按國家和省、州相關規定安排來訪人員住宿,不額外配發洗漱用品,當地陪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不安排住房,管好“住”。
賓川縣還嚴格控制接待范圍,不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不組織到景區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國家工作人員不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在公務活動中接受違反規定的吃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等,嚴管“贈”。
同時,嚴格控制接待開支,將接待經費列入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單獨列支,實行年初預算、分類核算、集中支付管理,并嚴格實行接待費用逐級審核審批制、簽單制、定期結賬制,做到日清月結,如實報賬。(趙志遠 沈洪斌 董 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