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工作的“主業”是黨風廉政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與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同等重要,都是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的“主業”,必須與改革、發展和穩定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二是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履職的“主責”是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干部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抓好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本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三是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的“主角”。各級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必須強化“主角”意識,自覺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者、組織者和落實者的角色,切實帶好班子、建好隊伍、管好自己。四是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擔責的“主體”。各級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擔責主體,出了問題必須責任共擔。(摘自楊淞同志在綏江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