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和省、市改善民生的資金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為保證民生資金最大限度惠及民眾,依托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曲靖市按照“制度加科技”預防腐敗的要求,充分發揮監管平臺的“電子眼”作用,緊盯幫扶群眾的“救命錢”,嚴防截留、挪用、套取、貪污、私分民生資金的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促進民生資金安全有效運行。民生資金監管平臺自今年1月1日啟動后,涉農民生資金完成發放較上年提前了1個月左右時間。
借助平臺,由“分管”變“共管”
曲靖市紀委監察局把監管平臺作為加強民生資金監管的重要抓手,組建了由鄉(鎮、街道)和涉及民生資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民生資金監管和業務人員隊伍,同時組織對業務骨干進行培訓。目前,全市共有系統管理人員11名,監管人員350名,業務人員496名,形成了紀委監察局牽頭,財政、發改、工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重不漏”的原則,將包括發改、教育、商務、科技、民族事務、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環保、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林業、水利、文化、衛生、計生、扶貧、殘聯、移民、畜牧、農墾等部門分配下達的民生資金數據資料統一錄入監管平臺,對民生資金的使用管理進行監控,變單方的“分別監管”為統一的“合力共管”。
全程監控,由“暗箱”變“公開”
依托互聯網和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在全市全面推進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建設,對“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各類民生資金政策法規、管理制度、撥付過程、使用結果實行網上全程公開、全程監控。財政部門下達民生資金后,業務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社保資金、強農惠農補助、教育補助、扶貧資金和救災資金五個類別,將相關數據資料錄入平臺。系統管理員利用監管平臺預警監測功能,對民生資金下達、撥付和相關單位對資金轉撥、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對資金流速、流量存在異常情況的單位,及時過問原因,能及時發放的督促其按時足額發放,不能及時足額發放的注明原因。相關部門負責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把民生資金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規定、工作動態、資金辦理流程和資金發放情況等信息發布到監管平臺,向社會公開,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截止6月30日,各縣(市、區)在平臺上完成錄入資金362496.52萬元,完成民生資金撥付323789.73萬元,完成發放210000.59萬元;在監管平臺上發布信息767條。
強化督促,由“后知”變“先覺”
在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過程中,充分發揮“動態監測、公開查詢、預警督辦、數據分析”四項功能,真正把對民生資金的監管變被動監督為主動預防,實現民生資金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角度、全過程、實時化、動態性監督。一是突出動態監測功能。在民生資金下達、撥付、發放三個環節設置時間節點限制,要求平臺操作人員限期操作,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系統平臺將自動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發現和糾正資金流動異常情況。如,陸良縣紀委監察局分別在“平臺維護”、“資金辦理”、“登錄時限”、“目標管理”、“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 目前,業務提醒67人次,對連續7天及以上超時未登錄的16家單位23人次點名通報。二是突出公開查詢功能。對所有發放對象的姓名、領取的金額及發放時間逐項進行公示,發放對象可以直接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查詢自己的補助金發放是否到位。社會公眾可通過信息公開系統,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等問題,可以馬上進行在線投訴。三是突出預警督辦功能。監管人員和專門機關通過日常業務督查和專門督查等方式加大對民生資金的監管力度,及時掌握資金流向、動態和管理使用情況,適時對民生資金進行終端抽查,補貼補助類抽查到戶到人,工程項目類抽查到項目點,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嚴格責任追究。麒麟區指定專人定期查看空數據、記錄重復、身份證錯誤、資金互斥等異常情況,以及超時未使用系統人員、預警未使用系統人員等情況,及時提醒相關人員按時完成操作。目前,共監控到金額異常5條,空數據異常2455條,身份證異常6567條,超時未使用系統人197人次,并及時進行更正提醒。四是突出數據分析功能。利用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的綜合統計分析指標體系,對民生資金的撥付方向和發放情況進行多維度多角度對比分析,為貫徹落實惠農政策情況提供科學依據。
著眼實效,由“了事”變“盡責”
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編織了民生資金安全防護網,形成了監管合力,增強了監管實效,有效解決了以往民生資金監管中存在的監督難、公開難、檢查難、追溯難等問題,切實促進民生資金安全運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工信委、財政部門和各級職能部門各自職責,加大民生資金的下達、撥付、轉撥、發放和監督檢查力度,以及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確保民生資金使用在陽光下公開透明運行,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各地各部門制定了民生資金監管平臺使用辦法、管理制度、責任追究辦法和民生資金撥付(發放)流程圖等相關制度,促使各單位自覺主動規范民生資金管理使用、盡職盡責為民辦事、替民分憂。如,羅平縣制定了民生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明確規定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是民生資金監管使用的第一人責任人,對監管平臺管理使用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積極,無正當理由擱置或借故拖延推諉的,將給予單位主要領導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及以上問責;對不在規定時限內履行資金劃撥、轉撥、發放等業務管理職責、履行監管督辦職責和按時發布信息的,將給予相關人員通報批評及以上問責;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失職,以及截留、擠占、挪用或者擅自改變資金用途、虛報項目、虛列開支騙取民生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黨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陸良縣通過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及時發現并幫助三岔河鎮白巖19組村民黃小琴追回被該村委會小組長欒三中扣留的低保卡,并從鎮民政所協調“臨時困難救助”500元;核查了萬清村委會村民方信然反映其孫子方肖的“孤兒補貼”發放情況;幫助棠梨村委會一殘疾人協調領取了“臨時困難補助”500元。(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