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由州公車辦、紀委監察局、公安、機關事務管理局及新聞媒體等單位組成的督查組,就公車私用、不按規定張貼公務用車標識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整治期間,督查組以隨機抽查、實地督查、路檢等方式開展檢查工作,分別對六庫城區55個州直單位的車輛進行了專項督查。
針對公車私用及領導干部違規私駕公車情況,督導組以花橋壩檢查站、瀘水縣超限超載檢測站、上江邊防檢查站為卡點,在交警、武警邊防官兵的配合下,對進出城區的公務用車進行檢查。同時,督查組協調州、縣公安交警部門,調取查看了州慶放假期間州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動態監控記錄,對假期公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在節假日期間,督查組還抽查了六庫城區附近的9家山莊、飯店,均未發現有公務用車停放。
針對公務用車封存情況,督察組以明察暗訪的形式對38個部門的公車停放點,逐一現場檢查。經實地查看,沒有發現公車私用情況。公務用車標識是區分公務用車及其它社會車輛的重要方式,督查組重點抽查了州直部門211輛公務用車,并對公務用車標識陳舊脫落、移位、破損、字跡模糊、張貼不規范的單位,責成現場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