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紀委發出通知,進一步嚴明紀律,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
《通知》要求,全州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嚴明紀律,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月餅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積極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緊盯節日期間公款吃喝、旅游、送禮、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對出現的問題敢抓敢管,及時提醒、堅決糾正。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從嚴律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大理州《關于建立干部作風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加大執紀監督力度,嚴查快處頂風違規違紀問題。(大理州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