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推行“一述兩談一報告”制度,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堅持防微杜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述”:述廉制度。各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全會述廉,屆內全覆蓋,所有州管“一把手”任內原則上都要述廉一次。目前,4名縣市黨政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六屆四次全會述廉,接受州紀委委員質詢,接受州紀委委員、部分州黨代會代表、州人大代表、州政協委員和述廉對象所在單位代表測評打分,述廉及測評情況記入廉政檔案,并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兩談”: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約談制度。黨委研究決定任用的干部,紀委廉政談話后才能下發任職通知。干部任前廉政談話,提醒黨員干部在新崗位上既要奮力有為,又要廉潔自律,教育引導其“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去年,對123名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建立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縣市、州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州紀委派出機構負責人制度。去年,對53個單位和40名黨員干部進行了約談,糾正涉及八項規定、公務用車、政府職能部門投資項目集中審批等問題40個。
“一報告”: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并按一定比例開展抽查核實工作。目前,全州44名廳級領導干部和754名處級領導干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
推行“一述兩談一報告”制度,注意掌握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