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紀委認真履行好作為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突出主責主業,握指成拳,把責任牢牢攥在手中、扛在肩上。”這是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辛維光于近日對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推進“三轉”工作提出的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省紀委、監察廳圍繞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責主業。首先,積極調整議事協調機構,共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兩輪清理,確定取消或不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157個,清理后僅保留15個,做到協調不代替、牽頭不包攬、參與不干預,為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奠定基礎。其二,將原有的內設機構進行調整,整合6個、撤銷2個、增設4個、重組4個,進一步增加監督執紀部門,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調整后,紀檢監察室由5個增加到8個,執紀辦案機構比例達57.8%、人員編制比例達55.3%。其三,調整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在不增機構、編制、職數的前提下,將原有的7個巡視組整合組成10個組,集中力量開展巡視工作,變以往每年1輪巡視為不少于3輪巡視,5年內達到巡視工作覆蓋地方、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其四,逐步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
根據“三轉”要求,該省制定下發一批正風肅紀制度,對不正之風劃出“紅線”、標出“雷區”。先后出臺了《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對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的若干規定》、《云南省加強組織紀律建設的若干規定》等一批制度,嚴格執行述廉制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約談制度等。今年以來,該省共對24名廳級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后才下發任職通知,省紀委常委分批次約談地方、部門黨委和紀委主要負責人。同時,改進責任制考核機制,考核帶隊領導由以往的省級黨員領導調整為全體省委常委,考核組組長全部由省紀委常委擔任,對12個基本合格單位和4個不合格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尤其是該省突出主責主業,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格執行省紀委常委分片指導全省辦案工作制度和包案督辦制度,已約談了2個沒有自辦案件的縣。
在持之以恒抓作風建設工作中,云南省紀委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堅決查處,并實行月報制度。截至目前,該省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51個,處理1045人;分12批點名道姓曝光49個典型問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04人。同時,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堅決查處“燈下黑”問題,今年1月以來共對3起紀檢監察干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記者 楊大慶 黃波 通訊員 趙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