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風改進、預防腐敗、懲治腐敗被列為2013年云南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重點;進一步完善網絡舉報和實名舉報處理情況的信息反饋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把少數法院干警濫用職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墮落和嚴重失職行為以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利用審判權、執行權和管理權謀取私利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作為查案工作的重點……這是記者在最近召開的云南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上獲得的最新消息。
明察暗訪等方式
整治不良作風
不斷加強和改進司法作風,始終保持與廣大群眾的血肉聯系,是法院工作人民性的體現。省高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堅定不移地加強司法作風建設,讓廣大群眾真切感受到人民法官公道正派、可親可信的人格魅力和職業形象。為此,省高院制定出臺《關于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厲行勤儉節約的若干規定》,規范領導干部行為,并在全省法院開展“作風改進年”活動。
在省高院2013年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中,晚報記者注意到一些細節:將督促各級法院和領導干部改進調查研究和會風文風,厲行勤儉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嚴肅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為,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和領導干部出訪活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糾正以權謀私、庸懶散奢等行為;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著力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并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整治不良作風;要建立健全整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防止已經整治過的問題重新反彈。
省紀委駐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董敏表示:“對頂風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嚴肅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嚴查法院干警充當“保護傘”案件
法院的隊伍廉潔問題,向來是法院工作的重點,這是公正司法的保障,也是建立司法公信的基石。對下一步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省高院在會上進行了部署:加大辦案力度。把少數法院干警濫用職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墮落和嚴重失職行為以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利用審判權、執行權和管理權謀取私利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作為查案工作的重點;進一步加大對舉報線索的排查力度,健全群眾舉報受理、違紀線索核查、重大案件督辦的案件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對網絡舉報和其他實名舉報處理情況的信息反饋制度,提高案件初核、調查取證、定性定案、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能力;進一步強化教育保護職能。堅持教育在前、規范在前、監督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反映法官干警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及時談話提醒、誡勉、函詢,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對反映失實的問題要及時澄清,對誣告陷害的要追究責任,保護干警干事創業積極性。
(夏體雷 茶瑩)